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02/default.aspx?departmentid=6859)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县水务局三楼县水保办办公室;邮编:675300;电话:0878—6082001)。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办按照《条例》的要求,立足水土保持行政监管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办高度重视,按照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两名人员具体操作,责任明确。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办在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4条。其中2016年发布行政许可3条,财务公开12条,工作动态5条,工作报告1条,统计报表1条,工作安排1条。2016年合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3条。目前,属主动公开的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均可以在姚安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实现快速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办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申请,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办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相关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工作制度,锐意创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平台有待进一步丰富,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今后,我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狠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信息化素质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是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各股室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没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办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分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有效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学习其他部门和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
填报单位(盖章):姚安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毕耀光 审核人:李光明 填报人:黄菊苹 | ||
联系电话:6082001 填报日期: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