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全文在“姚安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姚安县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南段,邮编:675300,电话:0878-5721727,传真:0878-5721828,电子邮箱:yaxhb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创建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目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1、领导重视。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落实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各阶段工作。
2、健全机制。我局及时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则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各股室严格按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有效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制定出台了《姚安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通过完善制度和强化监管,加大了公开力度,充实了公开内容,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8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24条,州局网站37条,其他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二是大力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及时完整公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五是环境执法检查信息及工作动态信息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州(省、国家)环保网、局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及其它渠道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它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
2、宣传和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1、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加大普及宣传及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外,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信息,做到“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字”,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为提高各股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制定公开内容更新维护、审查考核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股室按时报送公开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姚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姚安县环保局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7年 1月 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