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姚安县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姚安县电子政务门户网姚安县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xxgk.yn.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姚安县地方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姚安县宝成路23号,邮编:675300,电话:0878—5711798,传真:0878—5711798)。
一、概述
201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姚安县地方税务局紧密结合地税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2016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县地税局高度重视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强化监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规章制度,推进规范运作
县地税局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印发了《姚安县地方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姚安县地方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姚安县地税局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网站维护分工明晰、时限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三)推进信息公开,严格保密审查
认真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信息发布遵循“先审核,后发布”和“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发布的二级审核制和保密审核制。各股室负责人负责对股室信息的组织、督促、报送工作,按照信息发布审批流程要求,填写《姚安县地方税务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转办单》,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分别报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核、报法规股进行规范性审核、报分管局领导签发后送科信息股进行发布。发布重要信息时,分管局领导审核后还须报局长签发,再进行发布。
(四)拓宽公开渠道,搭建工作平台
县地税局把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网站维护。根据信息公开内容,对网站栏目进行规划,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版面和内容。在充分利用网站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纳税公开栏等设施的功能,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结合税收宣传月、行风评议、“蹲企服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召开纳税户座谈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发放税收服务需求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等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利用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解答税收政策等,拉近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密切了征纳关系,提升了地税整体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县地税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96128”纳税服务热线、政务公开栏、编发地税要情、结合税收宣传方式等进行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3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8条,政策、法规类业务类涉税信息63条,简报信息5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时限内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姚安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州地税局,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差距,如公开的形式不够多,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在公开内容和贴近群众等方面亟待提高。
2017年,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向法制化、阳光化、透明化转变。以经济社会发展与纳税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为主要内容,加大税收政策和配套信息解读公开力度,提升姚安地税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树立责任意识,确保文件公开属性能够准确界定,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信息公开时限延误。三是拓宽公开形式。在把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地税信息公开形式,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并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姚安县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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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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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姚安县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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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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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1.业务类涉税信息 |
条 |
63 |
2.动态类综合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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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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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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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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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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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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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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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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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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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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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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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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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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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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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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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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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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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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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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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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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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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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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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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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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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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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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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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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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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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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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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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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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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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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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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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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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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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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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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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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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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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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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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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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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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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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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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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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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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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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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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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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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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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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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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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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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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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刘德恩 审核人:鲁家荣 填报人: 李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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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5711798 填报日期:2016年12 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