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按照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开工作
为了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局长担任领导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6名专职信息员,确保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高质量地做好安监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监方面信息的权益,切实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为提高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工作落实
建章立制,明确分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接受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并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出台了《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县安监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县安监局公开审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三、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重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创新公开形式,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的内容。一是专人管理。明确一名人员进行网上信息报送,丰富内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单位动态信息在网站发布,努力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今年11月30日前,我局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105篇,其中公开指南类信息1篇,公开目录类信息1篇,动态信息类信息30篇,机构设置类信息2篇,行政执法类信息1篇,业务及服务类信息2篇,通知公告类信息69篇。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借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主动公布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我局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工作规则等,将年度工作计划、有关文件、年度工作总结及时在网站公布,设立领导信箱,接收群众监督和举报。
四、编制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
我局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安监信息,编制《姚安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姚安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网上公布,对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有关数据、办事指南、活动安排等信息进行细化主动公开发布,增加工作透明度。
五、推进窗口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安监局是姚安县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而我们的服务合不合格、到不到位直接关系着县委、县政府的形象。把办事公开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群众办事,设置了服务指南,公布了办事流程,让前来办事人员对所有服务事项一目了然。
六、加强监督管理,公开效果良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定密、审批审核等环节,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有效保护党和国家的秘密安全,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公开结果真实、可信,没有被公众投诉和媒体曝光,没有因政府信息不公开而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出现行政过错行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认真对照有关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安监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姚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姚安县安监局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
单位负责人:李自忠 审核人:赵映兰 填报人:张伟 | ||
联系电话:5713299 填报日期:2017 年 1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