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有关材料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姚安县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6年,姚安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民政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民政、阳光民政、贴心民政、数字民政的促进作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及时调整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机构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材料,监察室负责监督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股(室)、直属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中,明确年度任务;二是完善信息申报制度,确定各股(室)和各直属单位信息联络员,完善信息公开程序申报制度,进一步明确“联络员→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申报程序,实现层层抓落实、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工作载体不断拓展。一是以“行政审批”建设为载体,对我局行政职权项目进行梳理和录入工作。共梳理我局行政职权89项,其中行政审批6项,行政处罚4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积极推动姚安县行政权力系统运行工作,实现网上办理。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民政局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对姚安县民政网站进行全新改版,突出网站的实用性和实效性;多途径、多渠道做好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姚安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中开设民政信息专栏,内容涵盖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方便群众查询;在县民政局网站开设阳光民政专栏、局长信箱、民政论坛等,多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增设网上办事栏目,公开办事流程和办事需知,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方便群众办事;在局机关大门顶、办公大楼的一楼、二楼分别增设LED显示屏、投诉信箱,开设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专栏,做好电话热线解答,及时发布各类民政信息;在姚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民政业务事项、办事程序、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数50余条,其中:通过姚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数3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快讯等县内外各类媒体公开数20条;通过市局公示栏和宣传窗公开数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县民政局理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县民政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分管工作负责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完善报送程序,明确分工职责,提升报送信息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处室、分职能、分类别落实接访、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人员,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回音,保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2. 完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量化细化考核。进一步完局机关股(室)和直属单位每年完成信息数,纳入年底评优评先工作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前推进。
3. 加强督查指导。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监督检查是信息公开取得成效的有效保障,按照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公开信息的股(室)、直属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指导。
4. 拓展公开载体。以“阳光民政”和“数字民政”建设为载体,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局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姚安民政信息》等工作;加强电话接办、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栏、报刊、广播等信息公开工作。
姚安县民政局
2017年1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姚安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 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50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6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0878-6042023 填报日期: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