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给绿水青山“定价”,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评价依据,为建立健全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到今年底,我省将构建起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成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初步形成一套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建成一支专业化核算队伍,研究搭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业务化系统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核算结果应用和探索实践。
核算时点以2019年为核算基准年,以年度为核算周期,开展2019年、2020年、2021年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使用的核算数据参考2019年、2020年、2021年现有资料,辅以必要的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核算区域范围以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范围为特定地域开展核算。
围绕《方案》提出的要求,下一步,我省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做好生态产品信息调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审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能力建设、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参考国家和各省(区、市)相关核算规范、技术指南,针对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系统特点,以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维护、固碳、绿色产业产品供给、景观服务等生态系统服务为重点,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动态跟进国内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研究成果,持续优化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和技术方法。
与此同时,明确核算区域内的森林、草地、湿地、农田、城市等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与分布,绘制生态系统空间分布图。制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调查手册,确定参数调查监测方法,收集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所需要的统计数据、监测资料、基础地理信息图件等资料,开展必要的实地观测和补充调查,形成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数据体系和流域生态产品清单。鼓励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州(市)政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应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产品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应用,实现生态产品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