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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迁移问题2025/7/24 10:34:26其他2023年我家两个孩子因为读幼儿园,我家在姚安府2021年买了房(常年在县城生活),当时咨询幼儿园,光买房不行,必须把孩子户口迁到买房处,就符合县幼儿园和县第二幼儿园读书条件,然后就把孩子户口迁移到了姚安府,现在县城公办幼儿园好几所,可能已经没有这些限制要求。现在想咨询,我的户口现在还在农村,两个孩子是因为读书没办法才迁的户口,现在还能申请把两个孩子的户口迁回农村吗,具体需要怎么办理,麻烦告诉一下,谢谢!


    回复时间回复内容
    2025/7/24 14:50:17

    你的咨询已按流程批转有关部门,将尽快回复你,请注意查看回复情况。期间可能会有工作人员与你联系。

    如果有其他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你也可以拨打政府热线电话,号码为:12345,外地号码拨打请加区号0878。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时交县公安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的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乡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意见(含村居委会意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在职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员工不得办理返农村原籍常住户口登记;本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的,不提供第3项材料;本条所指实际居住为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