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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不得公开的政务信息清单
来源: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量:2711 | 发布时间: 2023/11/10 8:5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得公开下列信息: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三、涉及商业秘密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

四、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信息。

五、行政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以及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

六、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资料、存档案卷信息。

七、政府采购中涉及秘密信息以及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八、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务数据。

九、不属于我单位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信息。

十、涉及民族、宗教、种族歧视的信息,以及可能破坏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种族平等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