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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安县统计局2019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统计局 | 访问量:12556 | 发布时间: 2019/7/18 17:29: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6]15号)、《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办发[2019]7号)、《楚雄州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楚统发[2019]11号)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选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查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姚安县统计局2019年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意义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县委、县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和责任追究,不折不扣落实统计执法主体责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杜绝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推进全县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改进领导干部考核监督机制,强化统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量,严格违法责任追究和执纪问责,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和《楚雄州统计局关于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和辖区内9个乡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

三、检查人员、检查对象的抽取

严格按照姚安县统计局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照2018年省统计局在全省统计系统建成并推广使用“双随机”抽查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检查人员:我局已取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且证件在有效期的18名行政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员。

(二)检查对象:

1、2019年6月30日前已升规达限的119户“四上企业”,随机抽查对象不少于10户。

2、辖区内9个乡镇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

(三)抽查行业、比例和频次。抽查的重点行业是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抽查的比例为各行业“四上企业”数的8%,不足1户的按1户抽取检查。抽查频次为一次/年。

四、抽查的重点

(一)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

(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重点排查和整治:编造虚假资料骗取纳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名录库;强令或授意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编造并代填代报企业(单位)数据;篡改企业(单位)等调查对象原始数据或汇总数据;要求其他部门和调查对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制定违背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以及其他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放任默认统计机构及人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三)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完善情况。统计工作制度建立、统计台账(含电子台账)建立完善情况、统计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

(四)以数谋私,获取不正当利益情况。在生产数据期间或者重要时间节点,为实现调整本地区统计数据的目的,通过电话、面谈、短信、微信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编造虚假数据获取不正当利益情况。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7月11日-31日)

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对全县抽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第二阶段:精心组织,认真抽查(8月1日-8月15日)

按照“双随机”要求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和被抽查单位开展抽查工作。

第三阶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8月16日-9月30日)

对此次检查发现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统计违规行为及时指出,责令限时整改,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联系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六、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抽查结束后,按要求填报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处理信息》和《云南省统计执法情况报表》。

对企业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在姚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严重失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

对于地方、部门干预统计调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及时按规定移交任免机构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纪政纪给予处分并进行通报。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此次抽查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矢志不移落实“两个维护”,坚决反对腐败的高度来认识。坚定不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避免走过场,片面化的形式主义。

(二)高度重视,加强对抽查工作的领导。

为了加强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姚安县统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建军  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何  静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自文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建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陈文媛  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李文生  县统计局综合核算股股长

孙海刚  县统计局工商基建投资股股长

周菊花  县统计局城乡调查统计股股长

程家俊  县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股股长

张家元  县统计局法规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家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姚安县统计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