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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姚安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分析
来源: 姚安县统计局 | 访问量:13533 | 发布时间: 2019/7/10 11:11:17

2018年,姚安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姚安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促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姚安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2018年,姚安县总人口21.08万人,其中:女性10.37万人。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同比下降1.61个千分点;地区生产总值511352万元,同比增长11.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920元,同比增长10.8 %;财政总收入42415万元,同比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78元,同比增长8.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70元,同比增长9.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167469万元,同比增长12.4%。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全面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参政议政能力稳步加强。近年来,姚安县加大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妇女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女性的社会活动能力不断加强。2018年,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72.73%,较上年提高3.98个百分点;正科级女干部比例为14.02%,较上年提高1.61个百分点;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36.09%,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达35.5%;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32.53%,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达36.33%;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23.54%,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31.87%。

(二)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投入医疗卫生经费14700万元,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妇女孕产保健成效显著。2018年,产前检查率达99.1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64%,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9.93%,住院分娩率达99.96%,育龄妇女健康教育覆盖率达98%。三是儿童“九苗”接种率均在99.86%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6.8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9.71%,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62.95%,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4.8%,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92.58%,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99.05%,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孕产妇梅毒检测率、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均达到100%。

(三)妇女儿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姚安县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教育事业得到协调发展。2018年,姚安县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431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65万元,增长4.26%。全县有幼儿园81所,比上年增加14所,在园幼儿4230人,比上年增加15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4.16%,比上年提高0.9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7.52%,与上年持平;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7%,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小学六年巩固率为99.9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13.2%,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9.0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3.8%,比上年上升11.7个百分点;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4.55%;成人识字率为99.91%,其中女性为99.82%。

(四)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稳步上升。姚安县积极鼓励女性大胆创业、返乡创业,不断完善促进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女性从业人数不断增加。2018年,姚安县全社会从业人员人数13.87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数6.6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增长2.8%。妇女接受就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9.9%,技能劳动者中妇女所占比例达到59.08%,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所占比例55.42%,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所占比例达到43.8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所占比例达到29.82%,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所占比例达到82.61%。女性享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姚安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98万人,其中女性6.56万人,占总数的50.5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34万人,其中女性9.95万人,占51.4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29万人,其中女性0.13万人,占总数的44.83%。

(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力度稳步加大。姚安县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姚安县设有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儿童中心(儿童之家)14个。全县法制课时、教材、师资落实率 达100%,中小学生法律知晓率达100%,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企业比重达99.5%,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达100%。2018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79人,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人数为17人。

(六)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姚安县继续巩固扩大“国策、一法两纲”宣教成果,加大民生工程投入,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87.5%,安全饮水普及率达91.2%,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9.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2%。

三、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几年来,姚安县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等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妇女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2018年,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8.34%,较上年上升0.44个百分点。女性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再就业压力大,受性别、传统观念、自身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且少数单位和企业存在女性因休产假而受到不平等待遇的情况,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利。

(二)妇女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由于自然、地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农村特别是边远山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卫生状况仍然较差。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基础设施建设还较薄弱。同时,近年来,由于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导致招聘人员太多,队伍不稳定,面对妇女儿童保健需求日益增大,医疗部门压力较大。

(三)少年儿童成长仍需要社会的关注。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全社会都应该共同关注和关心少年儿童的培养、教育和成长,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教育。

(四)部分重点指标与终期目标存在差距。“两个规划”所列指标绝大部分指标已经提前达标或可按期达标,但部分指标与规划终期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或达标困难较大。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城乡一体化建设及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就业平等和权益平等的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提高妇女生育保险覆盖率。

(二)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大优生优育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加大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三)加强妇女法律保护,严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都要加强对少年儿童的监管和教育,以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四)关注儿童的健康成长。儿童的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的人口素质,政府及社会各界需要关注儿童的成长,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尤其是留守儿童的生活、成长和教育管理。同时,建议外出务工的父母将孩子带在身边,这样方便教育和监管。

(五)加大“两个规划”宣传培训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手段,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与妇女儿童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妇女儿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促使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保证“两个规划”全部指标如期实现。(程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