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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统计局关于做好部门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统计局 | 访问量:12959 | 发布时间: 2019/5/10 17:18: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调整变化较大,部门统计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做好部门统计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联系协调,确保无缝对接

县乡统计机构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搞准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衔接好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各部门领导要亲自参与部门统计工作的协调联系和对接,遇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从县委、县政府层面协调解决。

二、强化业务指导,提升统计能力

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平台,做好部门原始记录,健全完善统计台账,按规定登记台账,台账记载要与原始资料、记录及统计报表相一致,数据如有修改变动应作详细说明、留底备查。要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统计资料。要把部门统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严格按照“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科(股)室、有一支统计队伍、有一个健全网络、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的五有标准抓好统计基础建设,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数据报送

坚持以“实事求是、应统尽统”为目标,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部门统计数据审核评估、报送备案、数据共享等制度,进一步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工作关系,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不注水”,没有“水分”;“不缩水”,不瞒报漏统;“不反水”,数据“不打架”。在部门数据审核评估中,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数据应承担的数据质量管理职责,县统计局负责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数据监管。在部门数据报送备案中,督促和提醒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数据,并要求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一致。在数据共享中,协商确定数据共享的内容、权限、时间和方式等。


 姚安县统计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