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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老龄健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10429 | 发布时间: 2019/8/1 16:04:36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姚安县2019年老龄健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19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2019年老龄健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 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2号)、《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老龄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卫通〔2019〕45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通〔2017〕4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老龄健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大健康、大卫生为统领,着力完善老龄政策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推动构建老龄社会环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逐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大力弘扬孝亲敬老、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更多更好支持,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建共享。

三、工作内容

(一)准确把握老龄健康工作重点,确保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执行到位

1.统筹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办理好《老年人优待证》,确保老年人能享受到各项优待政策。县卫生健康局作为办证机关,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办证窗口。各村委会(社区)计生宣传员负责收集办证资料送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收集完成申请材料后,可直接在云岭先锋服务平台录入或报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好办理人员开展工作,加强对办证窗口的督促检查,窗口办证人员要尽快熟悉办证程序,认真审核,做好台账管理,及时发放老年人优待证,对发证情况进行登记备查。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方便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2.认真落实高龄补贴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2号),各乡镇要认真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保健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全年共计600元,100周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全年共计3600元,经费由省级补助,州、县市按民生项目三类县比例系数计算配套。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委会(社区)计生宣传员要做好本区域内符合高龄补助老人申请材料的收集、初审后报村委会审核后公示,公示后报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申报材料二次审核,同时报乡镇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申请资料审批。县卫生健康局审批结束后,将资金下拨到各乡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将资金专账管理,并协调属地信用社,采取银行代发的方式发放高龄补贴。发放结束后,各乡镇卫生院要将银行代发的花名册(分管副乡镇长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报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要按照工作流程将政策执行到位,坚决杜绝漏发、错发,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发生。

3.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6号),认真做好政府为特殊老年人群体(包括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民政重点优抚对象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由各级财政按照2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所需资金州、县财政按照3:7的比例和三类县补助系数配套。特殊老年人群体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名单由村委会(社区)确定后由计生宣传员进行统计,上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将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审定后由乡镇卫生院上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姚安县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政通〔2017〕49号)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各级医疗机构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中医健康管理等等基本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彝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展彝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3.县级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满意度、老年人高龄补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优待证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纳入绩效考核。

(三)抓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的契机,全方位做好老年健康宣传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从2019年起每年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各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州的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老年健康相关政策,传播老年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内部网站、手机短信及公共交通媒体等进行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老年健康工作。要注意收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的照片、视频和总结等,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

四、组织构建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起基层老龄工作职责,各乡镇卫生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导好村级的老龄健康工作,确保基层有机构和人员办事。

(二)各乡镇卫生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科学研判、准确把握老龄健康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好老龄健康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健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各乡镇卫生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社区)计生宣传员进行培训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不脱节。

请各乡镇卫生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负责人,并将名单于2019年7月30日前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各单位在落实相关工作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孙晓梅(老龄工作分管领导),张慧(老龄工作负责人),0878-571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