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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19年度卫生健康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12755 | 发布时间: 2019/4/12 16:50:11

各乡镇卫生院、栋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州卫健委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卫生健康政务信息目标考核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姚安县党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2019年度全县党委信息采用计分考核目标任务》《党委信息报送工作指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表扬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2019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考核任务

(一)各乡镇卫生院目标考核任务

栋川社区、龙岗、仁和、大龙口、光禄、前场、弥兴、太平、

官屯、大河口、适中、左门各60分。

(二)县属各卫生健康单位目标考核任务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各80分。

2.县卫生监督所40分。

(三)局机关各股室目标考核任务

1.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疾控股、医政药政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中医与科教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家庭发展股(含计生协会办公室)、信息统计股、防治艾滋病股、医改办各80分。

2.人事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股各40分。

二、评分标准

(一)计分标准

1.被《姚安信息》领导言论、部门情况态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简讯每条5分。

2.被州政府办《彝州政务信息》《一周政情》采用的信息,

每条加20分、10分;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加50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00分。

3.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的,可累计加分。

4.约稿类信息计分标准:单篇采用约稿信息每篇计10分,批量采用约稿类信息进行综合组稿每篇计5分,按时完成约稿任务每篇计5分。上报约稿信息须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无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的不予计分。

(二)加分

1.获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0分。

2.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50分。

3.获州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20分。

4.同一条信息被多位领导批示的,可累计加分。

(三)扣分

1.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约稿信息,每次扣10分,1年内出现2次未完成约稿任务的,在全县卫健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2.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的,一次扣10分,1年内出现2次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的,在全县卫健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3.虚报、瞒报信息的,一次扣50分,1年内出现2次虚报、瞒报信息的,在全县卫健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信息绩效考核分值。

4.对失实或严重失误的信息一次扣50分,1年内出现2次报送信息失实或严重失误的,在全县卫健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信息绩效考核分值。

三、考核措施

根据公布的政务信息目标任务考核分,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

四、奖励办法

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出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一、二、三等奖进行通报表扬。当年过错扣分累计超过50分(含50分)的,

取消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评选资格。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