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局属各股室:
当前,春节临近,全县气温上升,森林草原高火险气象等级持续偏高,返乡人员剧增,入山祭扫、焚香烧纸、烧地埂、烧垃圾等野外违规用火屡禁不止,个别乡镇已因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情。为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经局领导研究,决定由局属三个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相关股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1日,具体到(乡)镇、村(居)委会督查的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二、人员组成及分工
由三个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及相关股室组成督查组,赴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委会,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具体分组情况及督查乡镇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周立金
组 员:申正东、周庆禄
督查乡镇:栋川镇、光禄镇、官屯镇
联 络 员:申正东(
第二组:
组 长:李庆红
组 员:申正雨、韩冬
督查乡镇:弥兴镇、大河口乡、左门乡
联 络 员:申正雨(
第三组:
组 长:章体红
组 员:刘晓强、刘有荣
督查乡镇:太平镇、前场镇、适中乡
联 络 员:刘晓强
三、督查方式
采取明察与暗访、督查与指导、看与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重点就各乡镇城镇面山、公路沿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草原火灾易发高发区、重点联防区、林农交错区等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进行督查,查找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促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督查主要内容
(一)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基层管护责任制,乡(镇)长、村主任、村小组长、林农、林区施工单位、林权经营者的防火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情况。重点部位、关键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标语,农村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入户工作开展情况,乡村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取得的实效等。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野外火源管理“五项百分之百”落实,违规用火的管理查处,“五种人”管护责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方案、预案制定、执行和落实等情况。
(四)护林员巡山情况和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卡)设置情况。护林员巡山情况和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卡)设置是否到位、合理。各森林管护点值班、护林员队伍管理、巡护检查,防火“二维码”扫码登记、入山登记、巡护记录,制止野外违规用火情况,检查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六)扑火专业队、义务扑火队备勤工作情况。队伍在岗在位,队伍的组织、管理、培训、演练,扑火物资储备及扑火机具维护保养等情况。
(七)应急值守工作落实情况。值班制度、日常巡查检查制度、火情上报制度落实情况。
五、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二)督查组要根据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深入基层、深入林间山头、深入群众,督促各乡镇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督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各督查组在1月25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并由三个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办公室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林火监测中心。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