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林业和草原局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8470 | 发布时间: 2022/1/17 9:52:11

各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属各股室: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笫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17日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决全面彻底高质量如期安全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涉林草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将推进林草领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契机,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和韧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进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努力把楚雄州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打造滇中翡翠、建设最美楚雄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主体责任,协同推进。州林草局已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对各县市林草部门督查推进的重点工作,持续督促推进问题整改。我局要强化主体责任,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林草系统各领域发展紧密结合,统筹协调推进,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体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整改。严格对标对表,聚焦督察报告反馈意见中涉及林草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等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精准施策、系统治理、整体推进。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拉条挂账,集中攻坚交账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清单内与清单外问题整改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标本兼治,改善生态保护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完善长效机制,形成管长远、治根本、保长效的工作机制,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扛好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全面彻底高质量如期安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楚雄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梳理的整改任务中,由州林草局牵头整改的1项,为全省面上的问题,在2025年底前整改到位;州林草局为配合单位整改的2项,1项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1项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我局要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县的1个州局牵头整改问题和1个配合整改问题进行全面部署,逐一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彻底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林草生态保护监管长效机制。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加快建立以林长制为核心的林草保护监管机制和组织体系,进一步深化完善林萆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努力形成保护有力、监管有效、权责清晰、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林草保护监管体系,推动全州林草生态保护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三)林草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强化森林资源监测管理,规范林下种植,严格天然林资源保护,实施重要生态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确保受威胁物种受到有效保护,至2025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90%以上。全县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

四、整改措施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林草生态保护工作,坚持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政会议首要议题,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林草系统领导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绿色政绩观。把绿色发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局务会每年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8次。

(二)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强化“三个自觉”“三个担当”“三种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林草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责任人工作责任体系,制定整改措施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强力整改,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全面、深入、彻底抓好整改落实。

(三)有效破解林草重点领域关键问题。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动解决林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认真贯彻实施《姚安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推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修订,加快建立健全林草保护修复等制度,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加快组建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完善野生动植物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交易、利用网络平台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规范林下种植,加快形成“天上看,地下核,及时督,即时查”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组织实施一批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退化山体、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提高造林绿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打造“滇中翡翠”。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林草局局长任组长,有关副局长、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改工作,指导林草系统抓好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调度跟踪督办。各责任人要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实施台账式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见效一个。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部门整改工作由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林草局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在“条”“块”上得到全面深入整改。

(三)强化跟踪督办。加强督导督办,定期调度分析,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与州级部门对接验收销号,确保整改事项时时有进展、事事有成效。

(四)按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我局各牵头整改股室于每月22日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汇总后上报州林草局。我局各整改牵头股室要加强与州林草局整改科室的沟通对接,做好信息反馈。

(五)及时公开信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


附件: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点击下载浏览: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