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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8688 | 发布时间: 2020/9/11 16:08:29

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姚安县2019年区划落界的60.3万亩省级公益林已得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应用省级公益林进一步区划落界成果的通知》(云林联发〔2020〕22号)文件认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公益林管理,现对全县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乡镇认真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公益林管理,保持公益林总体稳定

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是经过各级各部门审核、认定和批准的,具有很强的严肃性,各乡镇要从区位的敏感性、资源的特殊性、管护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出发,务必把公益林的严格保护、全面管理、科学经营放在突出位量,以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人员、管护措施为抓手,加大保护和管理力度,确保公益林资源安全,规模总体稳定。

二、完善公益林管理手续,确保公益林管理规范有序

姚安县国家级公益林于2018年修编完毕、省级公益林也于2020年修编完毕,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有调整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区划界定成果,于10月底前完成公益林禁限伐协议及公益林管护合同(A)的签订,同时制定森林效益补偿实施方案,明确公益林管护责任和资金兑现对象,确保公益林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强化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利益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把“任务、资金、责任”明确到实施单位,并结合乡镇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措施和制定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同时,要强化资金管理,配合审计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审计、稽查、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和森林生态效益稳定发挥。兑现给个人的补偿资金,必须在当年度8月30日前通过“一折通”兑付完毕;兑付集体的补偿资金拨入村集体账户后,由村集体通过“一事一议”确定使用方案,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开支使用,当年度资金必须于当年度使用完毕。

四、强化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征收占用公益林

各乡镇要加强公益林管理,坚持不征占用或尽量少征占用的原则,工程项目建设确需征占用公益林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要坚持“占一补一”的原则,会同项目业主对拟征占用小班地块、面积和补偿对象信息等进行现场核查和确认,并找到合适的替补地块,明确林地和林木权属,与林地审批报件一并上报审批。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年度公益林征占用情况,及时完善和更新公益林档案资料,确保公益林区划和补偿方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档案资料的准确性。

五、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

各乡镇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提升公益林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经常抓、长期管、规范运作的工作理念,正确处理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与林地保护利用、天然林保护工程等的关系,在政策、资金、地块、森林管护等方面做好对接,确保公益林管理工作持续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1、姚安县       级公益林限伐协议

    2、姚安县       级公益林管护合同(A)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11日    


点击下载浏览:附件:1、姚安县  级公益林限伐协议

            2、姚安县  级公益林管护合同(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