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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 森林管护人员计划指标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8047 | 发布时间: 2020/1/2 16:30:45

各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局属相关股室:

为管护好我县192.2万亩森林资源,经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森林资源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下达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

(一)下达乡镇管护人员计划指标

本次下达各乡镇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共654名。具体分项为:公益林管护人员186名,其中国家级35名,省级151名;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人员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52名,其中,中央资金180名,省级财政资金140名,州级财政资金32名;联合管护人员17名,其中,县聘请管护人员9名,企业管护人员8名。

(二)下达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指标

1、大风口、高峰寺、三峰山、杨梅山四个瞭望台及大风口营联林场实行家庭承包管护,由5户家庭承包管护。

2、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下达县森林草原防火专业队扑火队员40名。

3、下达临时管护人员150名(清明节1个月)。

(三)其他管护人员指标

1、依据相关政策和会议要求,计划县应急救援大队森林火灾扑救人员27名。

2、依据相关政策和会议要求,计划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森林管护人员8人。

二、管护劳务费及资金支出

(一)管护劳务费

1、天保工程、公益林承包管护人员劳务费900.0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800.00元/月·人,奖励工资100元/月·人。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000元/年.人,其中:基本工资800.00元/月·人,奖励工资400元/年·人。

3、县聘请联合管护人员劳务费1000.00元/月·人,其中:基本工资900.00元/月·人,奖励工资100元/月·人。

4、临时管护人员(清明节1个月)1000元/人。

5、四个瞭望台及一个联营林场实行承包管护,承包管护劳务费共计23.76万元/年,其中:大风口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5.4万元/年、高峰寺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5.4万元/年、三峰山瞭望台承包管护劳务费5.4万元/年、杨梅山瞭望台承包管护费4.32万元/年;承包大风口营联林场资产管护管理费3.24万元/年。

6、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员工资依据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12月20日《党组会议纪要》:防火扑火专业队员工资2860元/月·人,每月从扑火队员工资中提取20%作为绩效考核资金,防火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7、县应急救援大队森林火灾扑救人员27名队员工资2000元/人,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资金合计32.4万元。

8、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森林管护人员8人,每人每年管护费3万元,共计24万元。

(二)护林员保险

全县654名护林员(含瞭望台及大风口承包管护人员)必须全部购买赔付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护林员承担,不购买保险者,不得签订承包管护协议。

(三)资金支出方式

2019年乡镇聘请的天保工程管护人员、公益林管护人员、生态护林员和县聘请的联合管护人员共计646名人员劳务费下拨乡镇财政按月发放,奖励工资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发放;临时管护人员、森林防扑火专业队员劳务费、县应急救援大队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森林管护人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调配发放。

三、计划指标执行时间

天保工程、公益林、联合管护和生态护林员计划指标执行时间为一年(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森林防火专业队指标计划执行时间为6个月(即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临时管护人员为清明节一个月。

四、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综合考虑辖区森林管护面积、巡查管护线路和管护责任区自然地形等因素,将辖区森林按护林员指标划分管护责任区,确保一个责任区有一名护林员负责,实现管护责任区与管护责任人有效衔接。同时,责任区之间要无缝衔接,辖区林地范围全覆盖。管护责任区出现涉林行政、刑事案件,若管护人员管护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在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刑事、经济赔偿责任时,管护责任区对应的护林员负主要责任;若管护责任区划分不清楚、出现遗漏的林地、有责任区但没有对应的护林员、管护责任区与护林员不对应等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林草中心负主要责任。每个责任区面积按林地6000亩左右划定,极少数最多不超过8000亩。森林管护以常规护林员为主,生态护林员合理搭配片区进行管护。责任区划分以2015年姚安县二调成果及2017年、2019年姚安县公益林修编数据为依据,管护责任区分布图上报县科技与产业股备案。

(二)承包管护人员落实程序:本人自愿到村委会报名(申请)→乡镇林草中心根据计划指标进行考查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林业和草原局备案。如果出现护林员空缺时,按此程序聘用补齐。上岗前,承包管护人员及相应管护范围需进行公示7天,公示地点为乡镇人民政府、林草中心、村委会及村民相对集中的地方。公示结束无争议的,公示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报县林业和草原局科技与产业股备案。

(三)管护人员拨款、报账:管护劳务费需通过银行帐户转账,一人一卡,严禁发放现金,管护劳务费到个人帐户后,管护人员在管护劳务费花名册上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管护人员管护劳务费下拨后,必须全部发放给护林员,不能滞留在乡镇财政账户,并于每个季度30日前将管护劳务费发放花名册报送至县林业和草原局科技与产业股。一经发现林草中心保存护林员工资卡、滞留管护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上报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四)各乡镇要抓好承包管护人员管理相关工作,承包管护人员要专职专岗;乡镇林草中心要对护林人员的岗位职责、巡山护林四至范围、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并告知管护责任区和范围;要加大对护林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护林人员吃空饷、不上山巡山护林、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必要时,各乡镇协调乡镇纪检部门,对承包管护人员落实、管理、劳务费发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如有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安全。

(五)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次下达的计划指标落实承包管护人员,签订承包管护协议。承包管护协议、审批表、统计(公示)表等应统一使用本次下发的样表,填写要求准确、完整、清晰,被聘用方签字处均需本人签字,一式三份,所聘人员资料请各乡镇于2020年1月30日前报县科技与产业股备案。逾期15天不上报的,视为各乡镇自动放弃县林草局下达的承包管护人员计划指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乡镇自行负责。

(六)承包管护人员条件。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热爱林业工作并掌握一定的林业专业技术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熟悉责任区范围内及周边山区的地形、山情和林情,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公民,护林员选聘实行就近就地原则,且护林员不得有盗伐、滥伐、毁林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前科。


附件:1、姚安县2020年各乡镇承包管护人员指标及劳务费统筹安排计划表;

2、姚安县森林管护承包人员公示表;

3、姚安县森林管护人员承包协议(公益林、天保工程、生态护林员);

4、姚安县森林管护承包人员申请、审批表;

5、姚安县森林管护承包人员变更审批表。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2日           

1、姚安县2020年各乡镇承包管护人员指标及劳务费统筹安排计划表;

2、姚安县森林管护承包人员公示表;

3、姚安县森林管护人员承包协议(公益林、天保工程、生态护林员);

4、姚安县森林管护承包人员申请、审批表;

5、姚安县森林管护承包人员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