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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270 | 发布时间: 2025/8/7 17:19:44

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县公益林保护和管理,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惠民惠农政策,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林权主体,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范围及面积

姚安县共有国家和省级公益林面积947654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3572亩,省级公益林834082亩),本次兑现范围为经上级部门认定,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权属为集体和个人的国家级公益林104834亩、省级公益林833218亩,兑现标准10元/亩。权属为个人的,补偿费通过“一卡通”兑付给林权所有者;权属为集体的,补偿费通过“一卡通”拨入村集体账户由全体村民共享或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具体分配或使用方案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村(居)委会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按“一事一议”决定,并张榜公布后使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偿资金兑现工作有序推进

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属于惠民资金,各乡镇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批次、分时段做好宣传和政策解答等相关工作,确保补偿资金兑现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提升公益林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兑现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努力实现经常抓、长期管、规范运作的工作理念,正确处理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与林地保护利用、天然林保护工程等的关系,在政策、资金、地块、森林管护等方面做好对接,确保公益林管理工作持续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严格规范操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各乡镇要对辖区范围内国家级公益林的面积、权属、管护情况等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形成详细的数据清单,在各村公示结束后,向县林草局提交补偿资金兑现材料名册,县林草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各乡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数据准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审核。审核通过后,县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将补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三)强化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利益

各乡镇要强化资金管理,配合审计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审计、稽查、检查和绩效评价,严格审查资金兑现名册,杜绝出现“死亡人员领取补偿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安全和森林生态效益稳定发挥。兑现给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入林权所有者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兑付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入乡镇人民政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当年度资金必须于当年度使用完毕。各乡镇须于8月20日前将《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填报模板》及《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填报模板》上报县林草局产业股,确保资金在8月底前兑付完毕。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