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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11155 | 发布时间: 2022/10/31 11:35:28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贯彻落实《姚安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各项任务,结合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姚安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姚安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姚安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加快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是姚安县打造“滇中姚安、产业强县”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姚治县办〔2022〕9号)和《〈姚安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责任清单》的通知(姚治县办〔2022〕10号)要求,为确保《姚安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根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姚安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符合国情县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好中国梦的姚安篇章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工作目标: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树立法治信仰,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1.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

2.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国家安全、乡村振兴、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积极融入“智慧普法”平台建设。

3.健全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出台法规规章的解读。

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工作目标:涉及社会领域的法规规章不断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不断完善,律师参与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合法合规性审查覆盖率不断提高,实现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

5.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居民公约促进基层治理,不断推进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以行业规章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律师参与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和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合法合规性审查的长效机制。

6.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坚持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的违法行为。

7.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企业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加快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系统建设,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权利保护

工作目标: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满意率不断上升。

8.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将重大公共决策事项、依据、说明等内容向社会公示,采取实地调查、书面调查、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

9.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处理、反馈机制,畅通热线电话、网上信箱等监督渠道,配合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促进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涉及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重要政务信息,提高公开的“含金量”。

10.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在企业中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促进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强化政策引领作用,为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企业与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

(四)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工作目标: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实现调解案件网上“一站式”服务、在线司法确认,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11.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市域治理创新,依法加快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使法治成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在局党委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企业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矛盾问题,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和顺。

1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调处化解机制,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综合性”“一站式”多元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局法治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和综合绩效考核等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题。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局党委对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组织者、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各股室(站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各单位的职责职能,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

(三)抓好任务落实。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的法治社会建设职责,认真落实各单位各项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股室(站所)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主动发挥职能,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