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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姚安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7136 | 发布时间: 2022/4/12 14:57: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制订了《姚安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附件:姚安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姚安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守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州相关要求,持续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我县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楚财规〔2022〕14号)和《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大政策调整的通知》(楚财农〔2017〕131号)精神,为确保我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兑付到位,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姚安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持补贴政策总体稳定

继续执行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云南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云财农〔2016〕114号)要求,认真抓好补贴政策落实。

(一)明确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3.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检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要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4.补贴标准: 1857万元(中央下达姚安县2022年度补助资金)÷各乡镇汇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

(二)探索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挂钩的有效机制。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深松整地、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增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发展节水农业、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化作业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二、规范补贴发放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强化惠农财政补贴“一折(卡)通”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0〕53号)及《云南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1〕239号)要求,强化部门责任、规范发放流程、加强公开公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有序发放。

(一)补贴面积核定。

1.面积申报。继续按照“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县确定”的工作程序锁定补贴面积。首先由农户根据本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结合土地现状申报补贴面积(自留地、机动地、开荒地和其他集体土地不得申报补贴面积),经村民小组审核后填写附件3《姚安县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面积核实统计表(村民小组填报)》,经当地村民小组在本组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报村(居)委会复核,并留存公示照片。村(居)委会对种植面积复核后,由村(居)委会在本村政务公开栏公示(附件3)7天以上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姚安县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面积核实统计表(村居委会填报)》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留存公示照片。

2.面积核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各村居委会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统计表,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承包村组非承包地面积以及流转耕地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对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经农户本人签字确认后,对农户申报表信息进行调整。对新增补贴农户、不再享受补贴的农户以及继续享受补贴的农户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做出调整和变更。乡镇人民政府对核实确认的每个村农户补贴面积,填写《姚安县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助面积核实汇总表(乡镇填报)》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补贴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按照各乡镇核定的种植面积×补贴标准,把补贴资金汇入受乡镇财政所委托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金融机构。在补贴资金到位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委会在公开场所开展补贴兑付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及时进行核实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建立数据上报机制。充分利用部门间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补贴项目部门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各乡镇要在2022年4月20日完成“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和组公示、村公示程序,把公示无异议后要补贴面积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同县财政局研究,在时限内把补贴资金划入兑付金融机构,乡镇经开展兑付公示后,按时把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到农户卡上。兑付结束后,县乡两级将补贴发放明细情况(包括补贴地区、补贴对象、补贴金额、发放银行及兑付时间等),形成本区域内完整数据资料,于每年9月30日前上报至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

三、相关相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稳定发展”出台的重要惠民政策,事关全县5万多户种粮农民利益的大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补贴兑付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公开及审核工作;组织对村级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确权实测面积、承包村组非承包地面积以及流转耕地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负责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工作。

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工作职责: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将各村(居)委会申报核实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数据录入农民补贴系统网络版,打印到户的公示表,以村(居)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农户补贴数据进行审核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核定数据提交财政所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乡(镇)纪委审核盖章,纪委书记签字;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乡(镇)长签字;最后报县农业局审核盖章,局长签字后存档。乡镇财政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农民补贴系统网络版中进行审核,补贴资金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县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计划安排、分配、宣传发动、绩效评价等组织实施工作及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数据的最终审核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总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县级财政部门职责: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专户管理和资金发放的监管,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举报的有关问题,会同农业农村局认真调查核实、答复和处理,与金融机构建立补贴数据交接责任,确保补贴数据安全,防止数据交接过程中出现安全漏洞和泄密。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的下达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金融机构职责:确保代理发放工作的安全运行,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

(二)广泛宣传,公开透明。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务必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线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党代会、小组长会、集贸日等有利时机,借助乡、村公开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调动农民自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监管,确保时效。各乡镇、有关部门务必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高度出发,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把直补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县财政局要做好惠农补贴“一卡通”平台管理工作,通过平台监控预警,对发放进度慢、金额异常的进行预警。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下督促,促进按时限完成补贴资金兑付,确保补贴资金发挥效用。相关部门要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对补贴资金政策落实、发放情况等监督,对日常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重点检查、及时答复,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举报投诉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78-6042308

县财政局:0878-5711911

 

附表:姚安县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种植面积核实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