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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6298 | 发布时间: 2021/12/31 10:01:06

局属各单位:

  现将《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领域普法重点,扩大农业普法受众面,拓展农业普法宣传渠道,增强农业普法宣传影响力,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系统依法治理水平,为全县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农业农村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三农”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实现全民普法工作的均衡发展。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农业农村系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活动,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农业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管理面广、涉及主体众多的特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企业、进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系统“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深化以民法典为主体的民生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以民法典为主体的相关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深度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协调推动农业“大普法”格局形成。严格贯彻落实《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深入推进农业农村行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

  (六)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求,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指导和帮助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掀起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热潮,在全县农业农村系统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同时围绕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河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与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措施落实到位。

  (七)深入宣传与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的法。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精神,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围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央和省州县“十四五”期间支持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知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的根本遵循,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部署,依据“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制教育。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增强法治意识的关键,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各单位每年学法不少于3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要及时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新制修订的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范围,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办公会议讨论法治工作议题或讨论议题涉及具体业务法律法规的,在讨论决策前专题学习相关法律规范。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三)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农业法律法规、党章党规为重点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普法专题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农业农村法治”“云南普法”“干部在线”“法宣在线”等APP,推动全员制度性、普遍性、经常性学法;综合运用培训、讲座、庭审旁听、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观看法治教育片等形式,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年举办1-2次法治专题讲座。

  (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农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认知。重点对新出台的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一时间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式将主要内容,通过农业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展示,方便公众理解掌握。针对农业农村管理、农业执法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及时进行权威的法治解读,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五)注重以案释法增强实效。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利用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平台,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对具体案例和事件的公开发布和解读,实现以案解惑,释法说理。坚持案卷评查,通过案例分析、现场解答、互相交流等形式,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案件办理质量。

  (六)紧扣节令节点开展宣传。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民丰收节、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以及农业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活动节点,以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采取座谈、广播、进村入户、咨询服务等喜闻乐见、生动有效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农业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全面根治农业领域桎梏顽疾。

  (二)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学习防疫知识,增强自我防病意识,提高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县农业农村干部职工依法防控、用法维权的自觉性。坚持对涉农生产经营主体事中事后日常监管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加强动物检疫管理及野生动物非法经营的监管,加大涉及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和种畜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紧紧围绕“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宣传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同时,全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双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和职能职责,宣传好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三)加强面向涉农主体的普法。紧密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行业特点规律,加大面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普法频次,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乡村治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主动依托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种养大户等,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升普法宣传成效。

  五、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1.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注重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宣传好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执法活动的依据标准、相关程序、具体要求,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治观念。

  2.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智慧普法

  1.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化智慧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网络传播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优势,注重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微视频、抖音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

  2.拓展应用各类普法网络平台。引导干部职工登录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党内法规信息平台、“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系统学习。

  3.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建设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着力创新农业普法形式、载体,扩大农业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受众面。探索指尖普法新方式和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深度利用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时间长、传播受众广的优势,依托农业信息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三农通短信、微信等载体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受众面,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扩大农业普法宣传影响力,不断提高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益民的水平,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增强大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乐于群众接受。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制。完善县农业农村局属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级普法主体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做好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极为重要。全县农业农村系统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抓紧抓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基础、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安排,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三)压实普法责任。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普法责任制抓实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和普法方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四)注重工作成效。局属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办事服务、执法监管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活动中,加强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受众面,努力营造与法治农业建设相适应的法治氛围。

  (五)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明确本规划重点项目重点内容的责任主体、实施进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探索建立部门和行业间协作责任,局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本行业本系统各项普法责任,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      

  (六)强化普法工作保障

  1.推进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一线倾斜,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

  2.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局普法机构建设,着力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加强对县乡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七)加强评估检查。根据县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设定评估参数,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进行科学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2023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2025年下半年,开展总结验收,按规定表扬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八)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局属各单位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力度,建立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检查验收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动态评估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不到位的单位,局普法办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