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149号),下达资金468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情况,经召开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拟计划上级下达我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8万元纳入姚安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经召开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提出了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安排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468万元,用于姚安毅云花卉基地建设项目。
当否,请示。
附件:姚安县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姚安县乡村振兴局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姚安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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