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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6931 | 发布时间: 2020/2/5 8:49:14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结合部门职责,组织制定了《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方案》《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封锁检查方案》《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消毒技术方案》《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方案》《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源追溯方案》6个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日

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及时发现重大动物疫情疑似病例,做到早期发现、快速处置,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科学评估疫情形势,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原则

(一)集中监测。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采取集中监测方式,对养殖密集区、交通沿线、重点养殖场户进行集中采样监测。

(二)主动监测。制定监测任务,主动采集监测样品,同时对发现的病死动物、周边养殖场、相关环境、可疑动物产品等采样监测。

(三)应急监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或已发生疫情后对划定的疫区、受威胁区、高风险地区进行紧急监测,一些重点地区(屠宰场、畜禽及畜禽产品交易场所、规模养殖场)采取定时定点采样监测。

三、监测范围

(一)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

1.对各乡镇辖区内养猪密集区、种猪场、规模养殖场调运或出售生猪(种猪)时,事先按规定数量或比例采样检测,样品以单位(养殖场)为单位编流水号送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姚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合格方能调运或出售;一旦发现疑似情况,按规定立即处置。

2.对各乡镇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及猪肉销售市场、超市、冷库、肉食品加工厂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每月定期采样(环境、血样、产品)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风险隐患,提高预警分析研判能力,样品以乡镇为单位编流水号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开展生猪及其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溯源调查工作,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对可能被污染的场所、用具、人员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灭源。有效降低非洲猪瘟病毒传入和扩散风险。

3.发现各乡镇辖区内家养猪、野猪异常发病和死亡,应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送检。

4.发生疫情后对疫区、受威胁区、高风险地区、屠宰场、猪肉产品交易场所、猪肉销售市场、超市、冷库、肉食品加工厂等进行紧急监测。加大监测频次,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份。

(二)禽类禽流感病原学监测

1.对全县禽类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进行随机采样监测,重点对栋川、光禄两镇随机监测;对禽类交易市场检出阳性的禽类来源及时采取追溯采样监测。

2.对禽类交易市场实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全县每月监测不少于1个禽类交易市场,每个禽类市场各选取有代表性的3个摊位,每个摊位各采集家禽咽、泄殖腔棉拭子样品5份、环境及运输工具样品5份,每个市场共采集样品30份。采集的样品分装在盛有保存液的2ml离心管中封紧,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3.各乡镇发现辖区内家养禽、野生禽异常发病和死亡,应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送检。

4.发生疫情后对扑杀后的疫点、疫区终末消毒后解除封锁前采集重点环境样、疫点、疫区养猪场采集鼻腔拭子监测,对受威胁区、高风险地区所有禽群采集气管拭子和泄殖腔拭子,在野生禽类活动或栖息地采集新鲜粪便或水样,每个采样点采集20份样品进行紧急采样监测。

(三)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学监测

1.重点对种猪场、中小规模养猪场、屠宰场和发生过疫情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可疑病死猪要立即采样(脾、肺、淋巴结、病变肠、抗凝血)送检。并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分两次(4月1日前、9月1日前),每次采集猪脾、肺、淋巴结和肠(同一头猪装一袋)各20份(20头猪),每份各5克,冷冻保存,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2.发现辖区内家猪异常发病和死亡,应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送检。

3.发生疫情后对扑杀后的疫点终末消毒后解除封锁前采集重点环境样监测,对疫区、受威胁区、高风险地区按比例进行紧急采样监测,监测数量不少于500份。

(四)口蹄疫病原学监测

1.在全县选择猪、牛、羊各一个固定场点,每个场(点)至少采集样品30份,场点兼顾屠宰场、规模场和散养户(一个自然村为一个采样场点)。牛羊猪口蹄疫感染情况采用非结构蛋白(NSP)抗体ELISA方法检测。对NSP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牛羊采集O-P液用RT-PCR方法或荧光RT-PCR方法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阴性,应间隔15天再采样检测一次,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畜。生猪在屠宰场采集颌下淋巴结,在养殖场、生猪交易市场采集扁桃体,用RT-PCR检测阳性的判定为阳性猪。

2.各乡镇发现辖区内猪、牛、羊、鹿等偶蹄类动物或野生动物出现水泡、坡行、烂蹄等类似口蹄疫的症状的可疑病例,应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送检。

3.发生疫情后对扑杀后的疫点终末消毒后解除封锁前采集重点环境样监测,对疫区、受威胁区、高风险地区按比例进行紧急采样监测,监测数量不少于500份。

(五)小反刍兽疫监测。各乡镇发现辖区内羊口腔溃疡、眼鼻分泌物增多、体温升高和腹泻等症状等可疑病例,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口腔、眼鼻、肛门棉拭子样品和血清样品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四、监测重点

(一)疫情发生前一个最长潜伏期内以及疫情发生后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载工具等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屠宰加工场所。

(二)近期出现畜禽不明原因发病和异常死亡的,出现疑似相应重大动物疫病临床症状、经相应治疗无效的养殖场(户)及其周边场户,可能有传染来源的养殖场(户)。

(三)疫点、疫区、无害化处理场点、掩埋点周边、屠宰场点、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的产品及相关环境。

(四)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生动物分布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

(五)辖区内经营性冷库中的环境样品、畜禽产品。

(六)检查站扣留畜禽及其产品。

(七)疫点、疫区解除封锁所需要的评估采样。

五、采样要求

(一)全血:采集乙二胺四乙酸(EDTA)抗凝血样品,每份样品5毫升;

(二)血清:采血管不加抗凝剂,每份5毫升,自然凝固,分离血清,不溶血;

(三)组织样品:采集脾脏、肺脏、淋巴结、扁桃体等;

(四)眼鼻口棉拭子:用消毒棉签采集畜禽眼结膜分泌物、鼻腔分泌物、口腔唾液(禽咽喉)、肛门棉拭子,折断棉签,将棉头放于有保存液的采样管中;

(五)环境样品:用棉拭子采样,屠宰场、养殖场、交易市场环境,每个环境四个角落及中心点算1份样品;屠宰场点放血槽、劈半机、脱毛机、污水、地面、胴体挂钩、分割案板残渣;农贸市场卖肉的案板、绞肉机肉屑残渣;

(六)泔水及餐厨剩余物:捞取泔水中肉片残渣,刮取泔水桶壁、桶底积留物;

(七)冷库内库存冻肉、内脏、腌制品等,采集有淋巴结的组织样品(颈部组织)及凝集的血水冰渣,冷冻内脏可直接采集脾肺等;

(八)屠宰场采样:采集不同来源地动物样品,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采样频次;

(九)饲料采样:与疫情有关的饲料;

(十)样品编号:按要求采集相应数量的样品,清晰规范标记样品编号,并详细填写《姚安县重大动物采样记录表》;

(十一)样品包装和运输:要符合农业农村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规定。

六、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样品采集和包装运输,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室监测,做好监测样品管理和感染废弃物处理,防止感染性材料泄漏。

(二)采样前要接受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做好个人防护。结束后,做好尸体、场地、物品、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不同场点避免采样人员交叉,防止交叉污染。

(三)组织样品病料采集时,采样器械要避免交叉使用,同一头(只)畜禽使用一套采样器械,严防交叉污染。

 

 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方案

 为切实做好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结合全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制定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工作方案。

一、原则

(一)属地管理。排查工作由各乡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居)委会组织本辖区各组开展动物疫情排查工作。

(二)集中排查。排查工作采取“分片包干,以村组为单位,召开户主、养殖场业主会,集中排查,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排查。

(三)签字确认。排查工作须做到责任到村民小组长,排查到场、到村、到户,排查结果实行双签字双确认,发现饲养动物异常立即报告。

(四)反复排查。各乡镇村组制定本片区排查计划,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定时上报排查动物数据和情况,加大排查的频次,反复进行排查。

(五)有目的排查。各乡镇结合保险公司生猪保险及能繁母猪保险查勘情况、群众举报情况对可疑养殖场进行有目的排查。

二、范围

各乡镇辖区内所有村、组、养殖场、养殖户全覆盖排查,做到责任到人,排查到村组、到场、到户,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头。

三、排查内容

(一)是否出现畜禽群体异常发病死亡情况及其处理情况,附近是否有野生动物出没和野生动物死亡情况。

(二)农户屠宰自食的畜禽有无内脏各脏器异常情况,如有,是如何处理。

(三)询问是否购买动物、动物产品饲养或食用,及其来源,屠宰场供给各乡镇及学校肉品的情况等,生猪还要了解十分饲喂泔水,泔水的来源。

(四)对辖区内从事动物诊疗、屠宰、贩运等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在其活动范围内是否有异常情况。

(五)对养殖场户有没有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有没有发放张贴宣传画、明白纸、告知书,有没有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村组会议。

(六)记录排查养殖场户动物畜别、养殖类型、存栏数量(分不同类别),异常发病死亡数量,排查记录上排查人员和养殖场户畜主进行双签字确认。

(七)对排查中发现异常的要详细填写《排查异常情况信息采集表》。

四、注意事项

(一)排查不等于诊断,由乡村组各级组织完成,排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县乡村动物防疫专业机构,由其派人进行调查和临床诊断,参与排查工作的人员要做好自身消毒工作,包片排查人员要相对固定,不要交叉片区排查,避免人为造成污染;

(二)自带消毒器具,尽量避免进入养殖场、养殖圈舍,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三)不要将车辆驶入场户内,应停放在附近场地;

(四)每天排查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人员洗澡,换衣服,衣服用消毒药水浸泡30分钟后清洗。

 

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封锁检查方案

 

一、目的

及时封锁疫点、疫区,防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流出,切断流通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原则

(一)合理布局。一旦发布封锁令,立即组织实施封锁,根据划定的疫点、疫区,结合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乡(镇)、村(居)委会、自然村合理布局封锁检查站点。

(二)合理配置人员。封锁检查站设立后,组织公安、交通、卫生、农业农村等部门人员到封锁检查站值班,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做好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三)严格检查、消毒。封锁生效后,封锁检查站工作人员要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消毒。

三、物资要求

(一)防护用品:防护服、乳胶手套、线手套、口罩、眼罩、雨靴等。

(二)消毒药品:生石灰、漂白粉、戊二醛等。

(三)站点工具及耗材:电动喷雾器、高压水枪、水桶、潜水泵、帐篷或活动板房、卡点标识牌、交通锥形桶、醒目档杆、反光背心、防暴电筒、麻袋、草垫、部分办公用品等。

四、站点设置

(一)封锁检查站点的设置,应结合疫点疫区划定范围,对出入疫区的主要交通干道、村道、小路、毛路等科学合理布设。

(二)检查站设立处要摆放锥形桶,档杆要醒目,设置醒目标识牌,站点处道路铺设与路同宽,8米长的草垫或麻袋等,并用消毒药液浸湿,维持铺垫物的湿润(脚踩出水),检查、消毒人员穿着反光背心,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三)站点要配备帐篷或活动板房,保证检查人员可24小时值班,轮流换班上岗,有充足精力做好封锁检查,换班时填写《临时检查消毒站交接班记录表》。

(四)对出入疫点、疫区的居民,工作人员应检查其携带的物品,严禁动物出入及动物产品带出。

(五)封锁期间,检查站每天要做好过往车辆检查登记,登记车主、车牌等信息,特别对运输动物肉类及其产品的车辆要严格询问、登记《临时检查消毒站车辆进出表》。

(六)检查点同时要负责出入疫点疫区车辆的消毒,重点是车辆轮胎、底盘等。动物产品的运输车辆空车时消毒要覆盖到后备箱,用高压水枪、电动喷雾器等进行车辆消毒。部分消毒药品腐蚀性较强,消毒时应注意药品的选择与浓度的合理调节。

(七)所有检查站点的设立、撤换、撤离服从县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应急指挥部安排。

五、注意事项

参加封锁检查站的检查、消毒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防护服、衣帽、手套、水靴等,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及时更换防护服、手套等,废旧防护服交由无害化处置人员,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的手及皮肤裸露部位应清洗、消毒。

 

姚安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消毒技术方案

 

一、目的

消灭病原,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病毒向外传播,防止疫情向外扩散蔓延,进而消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

二、原则

(一)清洁在先。在消毒前先要对圈舍的粪便、污染垫草、污水等进行清理之后再进行冲洗,最后进行消毒。

(二)从洁到污。消毒时要先从较为清洁的区域先进行消毒,之后再到被污染的场地进行消毒。

(三)交替用药。消毒时不同的消毒药品要交替使用效果比较好,不能从头到尾只用一种消毒药品。

三、范围

(一)重点场所彻底消毒。对疫点和检测阳性场点、疫区内养殖场户、关闭后的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点彻底清理、消毒。

(二)全面做好畜禽圈舍卫生。在疫情排查的同时,发动广大养殖场户做好自家环境卫生、畜禽圈舍及其粪便进行清理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强化检查站点消毒。各公路检查站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查证验物,同时加强车辆消毒工作,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消毒要求

(一)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消毒

1.彻底将畜禽圈舍内的粪便、垫料、剩料等各种污物及墙壁、内部屋顶、框架的灰尘、蜘蛛网等清理干净。清理出来的污物在固定地点集中堆放,加入生石灰,并用塑料布覆盖后进行发酵,发酵时间不少于15天,之后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2.清理后用消毒药对圈舍进行全面喷洒消毒。喷洒消毒液至少1小时后,使用扫帚、叉子、铲子、铁锹等工具对畜禽圈舍内残留的粪便、垫料、灰尘等再次进行彻底清扫。将清扫的粪便、垃圾等污染物集中收集于包装袋内,并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也可堆积发酵。

3.可移动的设备和用具搬出畜禽圈舍,集中堆放到便于消毒的地点清洗消毒。

4.用消毒药物对地面、墙壁等进行均匀、足量的喷洒消毒,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原则,即先屋顶、屋梁钢架,再墙壁,最后地面,力求仔细、干净、不留死角。

5.养殖场通道、内部办公区、饲养人员宿舍、公共食堂、污水沟、圈舍周围必须全面进行消毒,污水处理池、粪尿收集池等投放足量消毒药物。

6.病死动物、已扑杀动物的运输车辆、运输道路、临时摆放点等必须经过清洗后消毒。疫点场户进出门口铺设与门同宽,8米长的消毒草垫,喷洒消毒液,随时保持浸湿状态。

7.封锁期间,疫点、疫区每天消毒3-5次,连续7天,之后每天消毒1次,持续消毒15天,之后每周消毒1次直至解除封锁前。

8.受威胁区进行预防性消毒,村委会发动农户先对家庭环境、畜禽禽圈舍进行清理。再由村委会统一组织逐户消毒或发放消毒药由养殖场户自行消毒,重点对畜禽圈舍内外、道路以及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每天消毒1次,连续7天,之后每周消毒1次直至解除封锁。

9.解除封锁前先用液体消毒剂冲洗消毒,干燥后再用生石灰对疫点、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彻底终末消毒。

10.每次消毒时,应逐日、逐次进行消毒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

(二)检查站消毒

1.封锁期间,检查站于路面铺设与道路同宽,长8米的麻袋、地毯、草垫等,用消毒药液浸湿,同时配合高压水枪、电动喷雾器等对出入车辆进行消毒,负责消毒的工作人员应穿一次性防护服、胶靴,戴乳胶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出入疫点、疫区的工作人员,进入时应在洁净区穿一次性防护服、防水鞋套,戴口罩、乳胶手套,通过消毒垫步入疫点、疫区。出来时应在污染区边缘脱掉一次性防护服、防水鞋套、乳胶手套、口罩(收集后通过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消毒垫步入洁净区。

3.对出入的车辆进行消毒,应由上至下,顺风向进行喷雾消毒,以覆盖全车且车轮无附着物为标准。尤其要严格检查从疫点出来的车辆,严防从疫点、疫区流出生动物及其产品。检查消毒后在《临时检查消毒站车辆进出表》上记录检查情况。

4.消毒工作人员负责保持消毒垫浸润状态(脚踩出水),及时更换破碎的消毒垫。

5.当班人员下班时,要在《临时检查消毒站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名。

6.工作人员要持续做好出入车辆的检查和消毒工作,直至解除封锁。

(三)屠宰场消毒

1.外来车辆和人员必须消毒,如有设置消毒池,消毒池内采用5%漂白粉、1%戊二醛等进行消毒。若无消毒池,铺洒2~5厘米厚生石灰或用洒布1%戊二醛或烧碱溶液的消毒草垫(与门同宽8米长)消毒。

2.场区和办公区地面、墙面、门窗清扫后,用1%戊二醛、5%漂白粉、1%烧碱等溶液喷洒消毒。

3.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进行彻底消毒。地面、墙面、台桌、设备等先用开水冲洗去除油污,再用热烧碱溶液喷洒消毒,消毒1-4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围裙、胶靴、手套、工作服等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部分生产线部件(胴体挂钩、劈半机刀片等)用烧碱溶液煮沸30分钟消毒。

4.动物运输车和运肉车打扫干净后,用1%戊二醛或5%漂白粉等溶液喷洒消毒。

5.隔离圈、待宰圈内的饲料、粪便、污物后彻底打扫清除。地面、墙面、门窗、料槽喷洒1%烧碱、1%戊二醛消毒。关闭门窗消毒2-3小时后,用水冲洗干净。

6.动物粪便、饲料、垫料、原毛、血粉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堆积发酵及焚烧处理。污水集中收集,投放足量生石灰、漂白粉、烧碱等消毒。

7.被污染的屠宰场每日消毒3-5次,连续7天,之后每天消毒1次,持续消毒15天。其它屠宰场每日消毒至少1次,连续7天,之后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持续3周。

8.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内容。

(四)交易市场消毒

1.进出交易市场门口铺设与门同宽、8米长的消毒草垫,喷洒漂白粉、戊二醛或烧碱溶液,并保持浸湿状态(脚踩出水)。

2.进行彻底打扫清洗,动物粪便、饲料等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焚烧或深埋处理。清洗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投放足量生石灰、漂白粉、烧碱等消毒。

3.用生石灰、漂白粉、烧碱对交易市场地面、待售圈、摊床等消毒,每日消毒1次,连续消毒15日;被污染交易市场每日消毒3-5次,连续7天,之后每天消毒1次,持续消毒15天。

4.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内容。

(五)工作人员消毒

参加疫情处置、排查、扑杀、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各类人员应进行消毒,其中包括穿戴的工作服、衣帽、手套、水靴及器械等,消毒方法可采用浸泡、喷洒、洗涤等。工作人员的手及皮肤裸露部位应清洗、消毒。

五、注意事项

1、消毒液配制、喷洒人员要戴口罩,避免药液进入口鼻、眼睛及接触裸露的皮肤等。

2、配制烧碱时,按照配制的比例一次准备好清水,然后将称好的烧碱缓缓加入水中,边加边搅拌,以免造成烁伤,使用烧碱水消毒时要注意自我防护,以免腐蚀。

3、对过往车辆消毒时,注意药品的选择及稀释浓度的配比,避免浓度过高腐蚀车辆表面及轮胎。

4、消毒药品请严格按说明书使用方法进行配比使用,避免消毒效果不好或污染环境,填写《消毒药配制记录表》。

 

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情处置无害化处理方案

 

一、目的

及时处置疫点内病死动物,扑杀疫点、疫区内的易感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切断传染源,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为疫情防控奠定基础。

二、原则

(一)坚决果断。一旦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时,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选好无害化处理场所,开展疫点(必要时对疫区)内动物的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二)彻底处置。不但对疫点内的动物(必要时扩大到疫区)进行扑杀,同时要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排泄物、饲料、垫料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物资要求

(一)防护用品:防护服、乳胶手套、线手套、口罩、眼罩、雨靴等。

(二)消毒药品:生石灰、漂白粉、戊二醛、烧碱等。

(三)工具:挖机、运输车、装载机、扑杀器、装尸袋、帐篷或活动板房、警戒带、铁丝围栏网、标识牌、高压水枪或电动喷雾器、麻袋或草垫等。

四、技术要求

(一)无害化处理场点应选择地势高燥、地下水位深、处于下风向的地点。远离动物饲养厂(饲养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远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主要河流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可以是人工、机械挖坑、垃圾掩埋场等。

(二)掩埋坑体容积以实际处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数量确定。

(三)掩埋坑底深应地面2m以上,要防渗、防漏。

(四)坑底洒一层厚度为2~5cm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

(五)将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投入坑内,铺洒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一层动物尸体,覆盖一层回填土。

(六)动物尸体及相关动物产品最上层距离地表1.5m以上,覆盖厚度不少于1m的覆土,距地表20-30cm。掩埋覆土不要压实,以免腐败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七)掩埋好后应沿掩埋坑边缘拢起50cm高的土层。

(八)掩埋后在掩埋地点设置警示标识,建至少1.5m高的铁丝围栏网进行隔离,拉警戒线。

(九)详细记录无害化处理地点、数量等情况,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十)掩埋后,立即用氯制剂(如漂白粉)或生石灰等消毒药对掩埋场所及转运道路进行1次彻底消毒。第一周内每日消毒1次,之后每周消毒1次,连续消毒3周以上。

(十一)掩埋后,当地政府安排专人在掩埋点值守至解除封锁。

(十二)建立巡查制度,第一周内每日巡查1次,第二周起每周巡查1次,连续巡查3个月。发现掩埋坑暴涨、塌陷应及时加盖覆土和生石灰。

(十三)圈舍粪尿、污水、饲料、垫料等相关物品进行分类处理。污水用氯制剂(次氯酸钠、三氯乙腈尿酸、二氧化氯、二氯乙腈尿酸)、烧碱等进行消毒处理。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可采用堆积发酵、焚烧或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掩埋处理。堆积发酵可将疫点、疫区内的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和秸秆等集中收集混合(可同时混合生石灰、漂白粉等消毒药),在选好的地点堆高不少于1米,覆盖塑料薄膜利用高温堆肥发酵。

(十四)解除封锁前对掩埋区域用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进行全覆盖彻底的终末消毒。

五、注意事项

(一)转运车辆选择:可选择符合GB19217条件的车辆或专用封闭厢式运载车辆。车厢四壁及底部应铺设耐腐蚀材料,防止渗漏。专用转运车辆应加施明显标识,记录转运时间和路径等信息。

(二)转运路线选择:要尽量避开主要交通干道,人员密集区域,养殖场户较多的路线,不得中途转运或做不必要的停歇。

(三)转运:将扑杀动物及病死动物尽快装车,按照既定路线转运到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置。若转运途中发生渗漏,应重新包装、消毒后运输。

(四)转运车辆消毒: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应对车轮及车厢内、外进行消毒。每次卸载后,应对转运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五)在进出无害化处理场路口,铺洒2~5厘米厚生石灰或用1%戊二醛、1-2%烧碱、5%漂白粉溶液浸润的草垫、麻袋(与路同宽8米长)等消毒。

(六)参与无害化处理的所有相关人员应先清洁,后消毒(可采取淋浴消毒),对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人员出场时,将衣、帽、鞋等一次性防护物品焚烧销毁。

(七)逐日、逐次进行消毒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人员、消毒药名称、消毒药浓度、消毒方式等信息。


姚安县重大动物疫源追溯方案

 

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评估疫情风险,分析疫情原因,追溯疫情来源,为迅速扑灭疫情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调查方案。具体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探寻引发疫情的原因,病原来源,分析、预测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

(二)分析传播途径,提出防控措施建议,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调查范围 

怀疑或确认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公安、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疫源调查工作。主要调查疫情相关的养殖场(户)主、养殖管理人员、饲养人员、采购人员、劁骟人员、诊疗人员、配种人员,屠宰场主、屠宰人员、屠户、检疫人员、代宰户、畜禽承运人,交易市场贩运人、开办场主、市场管理员、生动物交易人等流行病学关联人员。

三、工作准备

(一)成立工作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人员数量视工作量大小确定,不少于6人组成。

(二)做好分工。人员相对要有分工,相互配合。准备调查用的询问笔录工具、器材、资料等。

(三)理清思路。梳理工作思路,找出调查切入点,理清调查环节。

(四)拟定对象。提前拟定被调查询问人员对象及将要调查了解的内容。

(五)拟定提纲。针对不同调查环节、场所,不同调查对象人员,以及需调查了解的内容,拟定调查询问提纲。

四、开展调查

(一)对疫情发生前30(或最长潜伏期)天内,引入疫点的所有易感动物、相关产品及运输工具进行溯源性调查,对饲养管理、防疫条件、防疫措施进行调查了解,分析疫情来源。

(二)注意线索的前期收集:检疫证、标识、现场照片、剖检图片、涉及到相关人员车辆等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抓住重点。找准关键点、关键人进行调查。

(二)查找线索。认真做好调查询问笔录,记录调查中发现对疫源追溯有价值的相关信息。

(三)汇总分析。认真对调查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调查分析报告。

(四)图示梳理。根据线索梳理出案件路线图,直观显示疫源追踪情况。

(五)总结经验。对本次调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和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