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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姚安县九届三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10694 | 发布时间: 2019/8/27 10:56:47

  太平活动组各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稳固推广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关心、关注。我局对你们提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提案非常好,提案中提出:建议上级有部门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继续巩固好、发展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这一利民惠民举措,并加大农产品目标价格推广力度,让更多贫困山区群众受益,从而增强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信心,为贫困山区全面同步小康打牢基础保障。建议紧密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我县农业防灾减灾保障工作有较大启发和帮助。围绕农产品目标价格实施情况,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全县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实施情况

  2016年以来,全县各有关部门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在太平镇各苴村开展了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采取财政补助90%,农户承担10%的方式,对农户种植的山药、魔芋、白芸豆3个品种进行了目标价格保险,全村种植山药、魔芋、白芸豆的农户共有194户、占总户数的93%,其中:种植山药78户,面积31.15亩;魔芋105户,面积44.95亩;白芸豆185户,面积307.3亩。在价格监测过程中发现山药、白芸豆价格下跌后,人保财险姚安支公司按照理赔方案,积极启动理赔程序,并认真做好农户理赔工作。根据市场价格监测结构,得出了监测结果,魔芋价格为3.00元/公斤,与目标价格一致;山药价格为8.00元/公斤,比目标价格下跌1.00元/公斤;白芸豆价格为7.00元/公斤,比目标价格下跌2.00元/公斤。保险公司赔付总额156600元,其中山药赔付36080元,白芸豆赔付120520元;2018年,前场镇投保目标价格保险辣椒601亩,因价格达到预期约定价格,没有开展理赔。三年来,全县因目标价格投保理赔,获赔偿款15.66万元,真正为种植户稳定增收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二、推广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重点及时间步骤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县人民政府牵头,组建由发改、农业、财政、气象、市管、保险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全县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为有序推进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县乡村干部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时,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保险政策条款,组织动员农户投保。保险公司向农户印发宣传资料,村级召开户主大会深入开展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动员农户积极投保。在动员农户参保过程中,村组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认真核查农户农产品种植的面积,确保农户参加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面积与实际面积相符,做到准确无误。

  (三)综合分析,科学设计保险产品。通过分析全县近年来全县主要农产品面积、产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结合各方面的意见,设计保险产品内容。

  1、目标价格和保额。参考3年来市场价格,同时征求重点村委会和种植大户意见,约定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和保额。

  2、保险费率和保费。根据不同投保产品,综合考虑价格、预期市场风险,科学制定农产品的保费费率。保费的构成为财政补贴一部分,农户承担一部分。

  3、保险期限和理赔。保险责任期间为农产品集中上市收购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当农产品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农产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亩产量达到上述亩均产量时,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目标价格-实际价格)/目标价格〕。亩产量低于约定的亩均产量的情况:赔偿金额=(实际亩产量/平均亩产量)×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目标价格-实际价格)/目标价格〕。设定以上两种计算方式,主要是防止部分农户不专心种植、管理,通过保险方式获得收入的现象发生。

  (四)认真开展价格监测,监督理赔工作到位。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期间,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物价局)、人保财险姚安支公司和村委会组成市场价格监测小组,对农产品收购价格进行定点定时监测,最终形成实际的市场平均价格。监测价格信息来源于当地收购价格、姚安县城市场零售价、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收购价格3个方面。实际价格=保险责任期内由县农产品价格监测小组发布的监测次平均价格总和/监测次数。价格监测过程中若发现农产品价格下跌,保险公司按照理赔方案,及时启动理赔程序,并认真做好农户理赔工作。

  (五)时间步骤

  1、2019年底前,由县人民政府组建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下发全县目标价格保险实施方案,核实农户投保面积。

  2、2020年,争取把目标价格保险财政补贴部分纳入全县财政预算。并在部分乡镇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

  4、2021年,全县推广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

  三、存在主要困难

  (一)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费率高,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大,争取财政补助资金难度大。

  (二)承保保险公司目标价格险种设计不全面,费率和理赔设计不科学、不合理。

  (三)农产品销售渠道多,目标价格监管难度,难以达成共识。

  (四)种植户对农产品价格目标保险政策不熟悉,组织投保难度大。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实施农产品目标的优势、成效,争取得到重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财政资金投入。

  (二)督导各承保公司开展广泛调研,完善费率和理赔设计。

  (三)主要农产品上市期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市场价格调查监管,提供准确有效市场价格数据信息。

  (四)进一步加大目标价格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并请你们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