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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8361 | 发布时间: 2022/6/10 11:08:38
周绍学代表:

在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您提出了题为《关于解决菖河村委会及村组公路损毁修复的建议》,会议主席团已将此列为第109号建议,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姚政办通〔2021〕26号),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是负责本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省、州、县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县级财政承担50%。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到位,接到2021年适中乡关于菖河村委会水毁公路报告后,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技术人员实地查看,解决水毁资金1万元,结合2021年适中乡养护考核,县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6月安排适中乡养护资金在2.2万元用于全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针对菖河村委会(杨家、马鞍山)乡村道路修复工作缺口资金,适中乡多次向交通运输局汇报请示,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9月上级补助的水毁保通资金到位后,解决适中乡水毁保通资金3万元,用有限的资金管养好农村公路。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