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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11834 | 发布时间: 2020/6/28 11:28:39

各段、所、股(室)、中心: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姚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针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根据县级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要求,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建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为重点,从讲政治、树形象、为民办实事的高度处罚,坚持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求真务实、加大力度,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代表委员满意。

二、总体要求

对人大十七届四次代表会议所提出的19件建议案,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委员提出的13件提案进行办理回复。力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在建议和提案办理中,达到“两个提高”(即提高办结率、提高满意率)和“四个百分之百”(即面商率100%、受理率100%、面复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回复满意率,特成立姚安县交通运输局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冉建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张立兵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彭金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发丽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各相关股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吴封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理过程中的日常事务。

四、办理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拟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部门和办理责任人,并召开动员会议,及时传达姚安县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会议精神,同时对具体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及复文格式进行安排。

(二)面商会商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7月20日)

1、各办理责任人认真研究建议案和提案内容,与第一建议人、第一提案人进行一次面对面交流,摸清建议、提案人真实意图,同时针对所提内容组织现场进行踏勘,商量办理初步意见。

2、各办理责任人根据代表、委员意图拟定初步书面回复意见,书面回复意见经责任股室(部门)审核无误后报责任领导进行复审。

3、局党组行政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领导逐件报告初步回复意见,并对回复意见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三)回复办理阶段(2020年7月21日至7月31日)

1、各办理责任人根据局党组行政班子会议讨论意见对初步书面回复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书面回复材料报局分管领导逐件审核,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回复材料形成正式文件交各办理责任人进行回复。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能在限办时间内办理完的提案,应向交办单位报告,经同意后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在回复过程中,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同类建议、提案可以选择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回复,在送达回复文件的同时,请第一建议人和第一提案人填写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

2、各办理责任人负责将正式回复文件送达各位代表、委员,同时请第一建议人和第一提案人填写建议、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对代表、委员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责任人应及时向责任领导汇报,各责任领导应会同责任股室(部门)重新拟定办理方案并配合办理责任人重新回复。

3、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书面正式回复文件和征询意见表分别报送县人大选联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同时将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二股。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于8月31日前形成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书面总结,报送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府办和县政协提案委。

五、工作要求

1、主动深入代表委员。各责任领导、承办股室、办理责任人要主动和建议人、提案人进行沟通联系,深入领会代表、委员意图,严禁以电话沟通代替面商,严禁出现代签等情况。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

2、及时研究工作。对于办理责任人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领导要主动分析,主动帮助协调解决,严禁出现一交了之的情况,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3、严格把握时限要求。各办理责任人在7月20日前要与建议人、提案人进行面商,摸清基本情况,提出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拟定书面回复函;7月31日前完成一般性建议和提案办理回复,并请第一建议人和第一提案人填写征询意见表(测评表)。对一些难度大、不能如期办复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应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在8月31日前向第一建议人、提案人说明理由,同时函告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8月31日前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办理工作总结并报送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部门。

4、严肃行文格式要求。各办理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格式要求拟定书面回复材料,同时根据办复情况在复文右上角标明“A、B、C”符号。局分管领导、办公室对书面回复材料要严格把关,力争做到答复问题清楚、材料条理清晰、回复语气诚恳,以提高回复满意率,切忌敷衍了事。

5、严格跟踪问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办理回复情况坚持做到一月一通报。对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回复任务的,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姚安县人大代表十七届三次会议建议、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任务分配表

2. 人大代表建议复文格式

3-1. 政协提案复文格式

3-2. 2020年B类提案复文格式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