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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15250 | 发布时间: 2023/3/29 8:48:59
局属各股(室),县属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各参建责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抓实质量强县工作部署,现编制姚安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实施方案并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姚安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州关于质量强省有关工作决策部署,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县工程质量意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纲要》为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大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二、任务目标

从实际出发,坚定目标抓质量,着眼精细抓规范,开拓思路抓创新,坚定不移保障全县建筑工程质量,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提升质量水平,努力构建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为全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筑牢质量安全底线。以全省先进质量水平为标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紧紧围绕“提升工程品质,创造美好生活”主题,争创“质量强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力争全县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统筹部署相关工作,根据各股室实际和任务分工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合力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围绕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局机关各股室要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按期高效完成。县直有关单位、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二)组织学习、宣传《纲要》相关要求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3月15日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全县在建项目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深入学习《纲要》相关精神。县直有关各部门要做到学习在前、宣传在前、落实在前,大力宣传质量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重要任务。通过开展启动仪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专题讲座、网络课堂等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面向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开展丰富多彩、层次鲜明的宣传活动,加强质量公益宣传和科普,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素养。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在建筑工地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纲要》相关精神,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坚持以质量求生存的意识,切实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主动加强质量监管,提升工程质量。

(三)狠抓《纲要》的贯彻落实

1.加强质量监管,强化监督检查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出: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防微杜渐,抓实抓细,避免质量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局机关各股室、县直有关各部门、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纲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县直有关各部门要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创立、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推动全县建筑行业稳定、有序、高质量发展。

2.强化工程质量保障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严格进场设备和材料、施工工序、项目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控。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加强运营维护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完善日常检查和抽查抽测相结合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力量辅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将企业工程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

3.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

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钢材、玻璃、陶瓷等传统建材升级换代,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倡导选用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驻厂监造。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强化影响结构强度和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建材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实施缺陷建材响应处理和质量追溯。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

4.推进质量信用建设

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强化“黑名单”制度与信用监管评价、工程项目招标或业务承接的信用要求、资质资格差别化监管、承建(建设)工程差异化监管、评优评先资格等挂钩。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标准信用评价及分类差别化监管制度,健全约谈、质量安全事故快报、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严重质量失信违法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不断推动各责任主体提高质量诚信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23年3月底)

县直有关部门、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企业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和措施,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高思想站位,增强质量意识。通过标语横幅、展板以及“质量月”活动,正面宣传高质量建设对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塑造品牌、市场开拓、社会认可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传递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关注优质建设项目,崇尚优质建设项目,支持优质建设项目,使优质建设项目成为社会共识。

(二)贯彻落实阶段(2023年4月-10月)

县直有关部门、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企业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压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抓住“安全质量月”的契机,组织检查督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把提升工程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细处,确实提升全县建筑工程的质量水平。

(三)总结分析阶段(2023年10月-12月)

县直相关部门、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筑企业将开展的重大学习宣传活动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典型性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纲要》学习宣传

县直有关各单位、局属质量监督管理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提高思想站位,将工程质量与安全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要素,杜绝企业自身因受利益的驱使,忽视工程质量。要重视《纲要》的学习宣传,提高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视程度。要提高对施工材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从思想教育和培训入手狠抓施工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强化施工人员质量标准化意识,并将建筑材料、现场质量管理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不仅要重视按照标准对材料质量进行评价,还要深入到货源实地进行考察,确保供应商的材料质量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二)压实责任,贯彻落实《纲要》相关要求

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压牢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建筑材料企业、建筑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认真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责任,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及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二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三是新开工项目未完善授权书和承诺书的,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全面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和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材料、检测、施工以及监理工作行为等关键内容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严把主要工程材料及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强化事前监督、事中服务、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风险管理能力。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协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