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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嘉荷苑保障性住房特种设备安全存在问题整改督办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11041 | 发布时间: 2019/11/19 16:47:42

姚安县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过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7月17日对姚安县嘉荷苑保障性住房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姚安县嘉荷苑保障性住房小区1栋、2栋、3栋电梯存在一定问题,根据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姚)市监令【2019】第010号通知,存在问题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必须于收到指令书15日内完成问题整改,限期未整改完毕的,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相关条例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维保单位进行处罚。我单位作为行政监管单位,正式通知你公司,务必按照指令书整改措施在整改时限内逐条整改到位,限期未整改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行政处罚由贵公司全权承担。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