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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蜻蛉河2023年水质监测情况通报(第十期)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3481 | 发布时间: 2023/10/31 17:25:00


2023年,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姚安县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姚办发〔2022〕11号)文件要求,对蜻蛉河断面每月开展一次水质监测。现将2023年10月监测情况及水质状况通报如下:

一、水质监测情况

(一)监测断面情况

蜻蛉河常规监测断面有3个,分别是:太平断面、王家桥断面和赵家丫口出境断面。

(二)监测开展情况

1.监测方式

(1)蜻蛉河太平断面:省控断面,位于太平镇太平村委会,手工采样监测,水功能区划为Ⅱ类水质。

(2)蜻蛉河王家桥断面:省控断面,位于光禄镇后营村委会马邑屯小组,手工采样监测,水功能区划为Ⅲ类水质。

(3)蜻蛉河赵家丫口出境断面:长江经济带监测断面,位于光禄镇吴海村委会吴海二组,水质自动监测(连续24小时在线监测),水功能区划为Ⅲ类水质。

2.监测频次

(1)蜻蛉河太平断面:每月监测1次,共监测10次;

(2)蜻蛉河王家桥断面:每月监测1次,共监测8次;

(3)蜻蛉河赵家丫口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连续24小时在线监测),2023年1月7日起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已断流,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1月15日恢复取水监测,1月20日起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水流小,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7月1日恢复取水监测,7月7日起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水流小,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8月22日恢复取水监测,10月26日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水流小,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

3.监测指标

(1)手工采样监测:监测项目为9+X,“9”为基本指标: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X”为特征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中,除9项基本指标外,上一季度及当年断面超过Ⅲ类标准限值的指标,若断面考核目标为Ⅰ或Ⅱ类,则为超过Ⅰ或Ⅱ类标准限值的指标,“X”特征指标包括上一年(或季度)出现过的特征污染物指标及季度全项目监测新增的特征污染指标,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动态调整,每季度下达。

(2)自动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总磷、氨氮、总氮、高锰酸指数,共9项。

(三)水质状况评价

1.评价方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

2.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

3.水质状况评价

(1)蜻蛉河太平断面:2023年1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2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3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4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5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6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7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影响指标为化学需氧量;8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影响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9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10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2)蜻蛉河王家桥断面:2023年1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Ⅳ类,轻度污染,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监测数值为0.22mg/L,超标0.1倍);2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Ⅳ类,轻度污染,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监测数值为0.22mg/L,超标0.1倍)、化学需氧量(监测数值为24mg/L,超标0.2倍);3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Ⅳ类,轻度污染,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监测数值为22mg/L,超标0.1倍),4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5月因采样点附近河段干涸,不具备监测条件,故5月份未开展取样监测;6月因采样点附近河段干涸,不具备监测条件,故6月份未开展取样监测;7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Ⅴ类,中度污染,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监测数值为0.37mg/L,超标0.85倍)、化学需氧量(监测数值为22mg/L,超标0.1倍);8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Ⅴ类,中度污染,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监测数值为0.40mg/L,超标1.0倍);9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Ⅴ类,中度污染,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监测数值为0.33mg/L,超标0.65倍);10月水质监测结果为Ⅴ类,中度污染,未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监测数值为0.32mg/L,超标0.6倍)。1月至10月总磷平均值为0.28mg/L,为Ⅳ类水质,其它项目的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

(3)蜻蛉河赵家丫口出境断面:2023年1月7日起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已断流,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1月15日恢复取水监测,1月20日起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水流小,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7月1日恢复取水监测,7月7日起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水流小,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8月22日恢复取水监测,10月26日暂停监测(因采样点附近河段水流小,不能采到流动水体,不具备采水监测条件)。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