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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6241 | 发布时间: 2020/7/3 15:23:07

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县属相关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6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校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61.58万元。其中:43.23万元(其中: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7.14万元)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18.35万元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201办公经费”支出预算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30201办公费”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利民的要求,本次下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2 正常转移支付”。各单位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中西部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从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调整为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与东部地区一致。本次下达的公用经费是在前期已下达全年中央补助资金(老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新标准测算的剩余中央补助资金。

三、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州和县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80%;14%;3%;3%(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执行)。

四、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学校指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的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民办学校在得到国家补助资金的同时,要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补助标准减免对学生的收费,要把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

五、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7〕388号)文件精神,县财政、教育部门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学校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

六、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分别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处理。

附件:资金下达情况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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