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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州级和县级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5813 | 发布时间: 2020/6/22 11:18:00

县教育体育局(姚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省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47号)文件要求及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现将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6.08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国家助学金1.84万元(其中:省级1.29万元,州级0.28万元,县级0.27万元)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902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308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免学杂费补助4.24万元(其中:省级2.97万元,州级0.64万元,县级0.63万元)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预算支出科目,同时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预算支出科目,另外还要列入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30306救济费”预算支出科目。为加强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9〕146号)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对资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及时落实政策并将资金及时兑现到学生手中,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姚安县高级职业中学和教体局资助中心要把普通高级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费通过普通高中资助卡发放给学生,一律不得以实物或者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费公示发放等工作。

三、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支出进度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资金下达情况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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