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已列入云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云政办发〔2019〕25号)》,按《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8〕9号)和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我县2019年第一批购置21件设备及4名村医学历提升。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8〕212号),现将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工程第二批资金70.91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设备购置69.76万元,村医人才培养1.152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一批设备购置21件,119.76万元是落实好省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重要体现,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二、所购设备要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严禁其他机构使用。
三、县卫健局要制度相应的设备管理办法。我局将配合卫健局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的将采取措施予以惩戒。
四、村医人才培养资金属2019-2020年两个年度的补助资金,本文一次性下达,请按相关补偿办法管理使用。
五、设备购置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02. 乡镇卫生院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村医人才培养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支出。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