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民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第三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9〕84号),经研究,现将中央补助我县的2019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第二批资金87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7月起,城市、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732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指导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重度残疾的特困人员)835元/人.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重度残疾的特困人员)418元/人.月,三档(其他特困人员)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指导标准为: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不予补助;集中供养儿童补助标准达到1974元/人.月,散居儿童补助标准达到1274元/人.月。
三、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附件:姚安县2019年第二批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资金表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民政局
2019年7月30日
附件:姚安县2019年第二批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资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