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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访问量:3538 | 发布时间: 2023/11/20 15:21:12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姚安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姚安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是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好造福各族群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举措。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打造新时代姚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楚民宗发〔2023〕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从内涵、形式、方法等环节入手,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有形有感有效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为姚安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目标。到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根植全县各族群众心灵深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显著提升,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完善,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更加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全域创建,力争姚安县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9个乡镇全部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有1个乡镇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力争辖区内县级机关、企业、村(社区)、学校、医院、部队、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等重点单位场所获全省、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达50%以上,并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零突破,形成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深化创建内涵行动

1.围绕主题主线发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根本遵循、核心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到全过程各方面。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围绕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现实问题,围绕“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理论研究。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培训核心课程,层层开展培训,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重要培训课程,实现学习教育培训全覆盖。

3.重点抓好学校教育。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突出抓好师资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青少年专题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规范学校课程教材和辅导读本,加强学科融入,通过课堂教学、开学第一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团(队、班)会活动、校园文化等,构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鼓励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4.全面普及社会教育。开展群众教育活动,在姚安电视台、“荷城姚安”微信公众号、“七彩云端·荷城姚安”APP、“姚安发布”官方微博、“姚安融媒”等媒体平台开展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和故事宣讲,依托自然人文景观、民族节庆活动、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依托工青妇等组织,加大各族群众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开展专题讨论、文体活动、纪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扩大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国有企业带头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职工(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5.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形式,建设好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发挥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加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标准化、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建立县、乡镇二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体系,建立完善教育基地数据库。用好博物馆、档案馆、文化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提升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生动性和直观性。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络教育阵地建设,推动传统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宣传教育工作平台。依托姚安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梅葛宣讲团,充分利用彝族梅葛、姚安花灯、姚安坝子腔,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姚安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秀剧目,开展巡回展演,讲好姚安民族团结进步的故事,传导姚安民族团结进步的声音。

6.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激励各族人民更有信心地共同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红色基因传承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基层活动。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打造一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优秀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书籍、舞台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美术作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确保各族青少年全面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7.建立测评指标体系。发挥测评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建立主线鲜明的测评体系,制定完善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乡镇示范社区测评指标,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评价标准,以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衡量创建工作的成效。按照规范和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统筹管理、合理设置、严格审批、动态调整、注重实效的原则,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特色亮点、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丰富创建形式行动

8.实施全域创建行动。坚持系统谋划创建工作,不断强化主线意识、把牢主线定位、聚焦主线发力。坚持面向基层,坚持农村与城市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进学校、进医院、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家庭“十进”措施。深化旅游景区、协会、党史教育基地、博物馆和非遗展演中心四大创建联盟行动。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并向家庭、岗位等社会细胞延伸,全方位全域开展,让创建工作贴近群众更接地气。适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转变。

9.积极推进行业系统创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发挥行业系统政治素质好、动员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开展全行业、全系统创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向基层一线延伸,提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搭建平台、投入资源,支持移民搬迁安置办、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单位、医疗系统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推动更多部门参与创建工作。

10.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以增进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重点,在全县打造4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2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展馆,3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广场,形成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片区,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强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觉形象工程建设模式,打造一批极富视角冲击力、震撼力、感染力的标识标牌,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强各族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11.抓实党建引领示范创建。坚持党建引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结合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因地制宜开展创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党组织书记带头主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覆盖范围,各级党总支(支部)通过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创新学习,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抓好贯彻落实。创新开展“党的光辉照姚安、姚安人民心向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三)实施创新创建方法行动

12.实施“石榴红”工程和“三项计划”。以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为根本途径,实施“石榴红”工程和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召开实施“石榴红”工程启动仪式,坚持任务引领,建立落实台账,确保“石榴红”工程项目落实落地、见行见效。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批次各族青少年开展夏(冬)令营等体验式交流活动。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每年组织各族群众到东中部地区务工就业5万人次,营造内地企业到边境地区投资兴业的良好环境和创业条件,促进人员大流动大融居。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大力开展旅游景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每年组织参与旅游计划1万人次。

13.推进创建联盟品牌建设。树立品牌意识,培育和形成一批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力,符合时代特征、具有时代气息、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工作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吸引更多人参与到主题活动中,增强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决心。巩固提升创建联盟品牌,全面深化乡镇、行业系统协作等创建联盟,重点推进旅游景区创建联盟、协会创建联盟、党史教育基地创建联盟、博物馆文化馆非遗中心创建联盟、法治创建联盟等创建联盟,谋划推进与周边县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不断赋予联盟品牌新内容。推动“互观互学”机制化,定期组织开展交流互鉴,形成互学互比、互促互进的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14.选树示范典型。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用好典型引路法把工作做优,分批在全县选树2个乡镇、5个村、3个社区、6所学校、7家企业、10位个人,注重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代表性,予以规范化提升,变“规范”为“示范”,作为体现时代特征、姚安特色的示范典型。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进”创建工作,培育选树一批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景区、社会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等示范典型,扩大示范典型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看、现场悟、现场学,引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综合运用各类媒体,通过电视新闻报道、视频推送、向省州民族宗教委和国家民委推荐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展示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典型制度,与时俱进赋予新的内涵。

15.依法开展表彰工作。健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深入挖掘基层民族团结进步事迹,广泛宣传各级各类典型事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数据库。关心关爱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日常管理,支持发挥作用。

16.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积极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有形有感有效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涵养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支持乡镇、村组结合现有文化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做好设计和规划布局,建设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基地。

17.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彰显时代风貌为着力点,丰富宣传方式,积极探索沉浸式体验式宣传,发挥创建工作凝聚共识、争取人心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重点报道鲜活案例、典型经验,多层次、多角度深入解读和大力宣传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经验成效,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像芯片一样植入各族群众心中。用好姚安电视台、“荷城姚安”微信公众号、“七彩云端·荷城姚安”APP、“姚安发布”官方微博、“姚安融媒”等平台开设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和“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继续奋斗 勇往直前”等专栏专题,适时制作推出微视频等系列融媒体宣传产品,形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矩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委(党组)的一项重要工作,理顺和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统筹谋划,认真研究部署,推动创建工作更好发展。按照新修订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推动各级各部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法定职责,纳入工作规划,纳入部门职责任务,纳入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工作内容,强化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

(二)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支持行业系统发挥职能作用,深度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成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支持各乡镇根据实际建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组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让各族群众参与进来,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工作的参与者、评判者、受益者,形成人人创建、处处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综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将全国、省级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乡镇示范社区、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单位在示范单位示范乡镇示范社区、教育基地推荐申报上予以适当倾斜,优先推荐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个人。

(四)营造良好氛围。总结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创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影响力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