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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姚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11234 | 发布时间: 2019/9/6 14:49:47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和《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教通〔2018〕7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姚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姚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6日


姚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和《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教通〔2018〕71号)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围绕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推进教师的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促进全县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提升姚安县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姚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客观公正记录每一个教师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参加业务培训等情况,促进教师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健全教师资格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激励和退出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三、主要原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教师从严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领导,成立姚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之成  县教育工委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李天道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

        张建文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法建辉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婕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周光喜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纪工委书记

成  员:张培智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股长

        吴世崇  县教育体育局计财股股长

        王少海  县教育体育局党政办主任

        张有新  县教育体育局工委办主任

        徐启海  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主任

        蒲建华  县教育体育局师训办主任

        杨祀鹏  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张  建  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副股长

        各乡(镇)中心校,县属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统筹管理和人员经费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由李天道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张培智、张建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业务工作。

五、注册原则、对象和要求

(一)注册原则

实施教师资格五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教师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是客观反映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培训学习和工作业绩的依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密不可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将以严格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标准统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殊情况及时向州教育体育局报告处理,做到不遗漏和不超范围注册,高标准完成首次注册工作任务,为今后五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打好基础。

(二)注册对象

1.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姚安县辖区内公办普通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县幼儿园及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各级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少年宫)教师的定期注册工作暂缓。

2.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他人员须在申请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注册要求

姚安县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9月)

1.组建学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成立以校(园)长任组长,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本校(园)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组织领导。配齐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按时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

2.高度重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各学校要强化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有关政策文件,切实做好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教师加深对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意义的理解,营造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和学习培训、励志终身从教的良好氛围。

3.清理、核查持证情况。各学校清理、核查注册范围内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持证情况。对证书遗失、损坏或有错误的,在定期注册前按规定办理好证书补发、换发、重发或信息更正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0月至12月)

1.2019年10月。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各学校组织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申请注册,录入系统注册信息,打印申请表,收集材料。

(1)教师资格首次注册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统一集中开展填报工作培训,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申请,填报注册信息,上传照片。申请成功后教师自行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经教师本人审核核对无误后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2)教师在学校规定受理申请注册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注册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注册前一年年度考核情况和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2.2019年11月。各注册学校在学校内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县教育体育局对注册申请人的材料随机抽查和网报数据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

3.2019年12月。省、州教育主管部门在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初审的基础上对注册申请人做出复审和终审意见。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9年12月30日前)

完成首次注册工作,做好工作总结,迎接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的评估检查,建立完善5年一个周期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项经费,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及时下发学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定期注册工作效率,按照规定时间和有关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二)严格注册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组织好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审等各环节工作,认真核对注册人员提交的材料,严格依法注册。在工作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主动向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管理股请示报告,杜绝私自违规操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对在定期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注册、违规操作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拖沓,不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的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校(园)长责任。对暂缓注册和注册不合格人员,要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