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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经信局关于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商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 访问量:11123 | 发布时间: 2018/8/29 14:41:14

局属各股室、各工业企业、商务流通企业:

为有效遏制我县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姚政办发〔2017〕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县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油库、加油站及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重点场所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3年综合治理,实现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开展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重点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按规定配备专业电工、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三、 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 7月至8月)。成立姚安县经信局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电气火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姚安县经信局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林祖斌、钱爱红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金仕彩、周永清、朱莉、杨亚明、李菊芳、曾晓燕担任。办公室设在综合股。各企业要建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排查电器使用、电气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整改。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9月至2020年 2月)。各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重点场所电气使用监督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电气安全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全县工业企业商务领域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各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县经信局将组织专项检查整治,并积极配合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检查,分阶段集中整治电气安全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其它要求

(一)局机关各股室要做好办公区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要及时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局机关办公区域电气使用安全。

(二)负责行业管理的局机关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各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及时报综合股。

(三)全县工业企业和商务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至2020年4月结束,各企业要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员,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姚安县经信局综合股 ( 邮 箱 :gxsw011@126.com)。各企业于2017 年 8月 25 日前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县经信局将于9月15日前针对各企业自查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检查。从 2017年起,当年12月 2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每年 6月 20 日前报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 年 3月1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金仕彩、李菊芳   5712706 传真:5712706)



           姚安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