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部门文件   >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组织开展姚安县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9230 | 发布时间: 2022/6/14 10:54:50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按照省、州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1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2〕523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3-1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内容

2022年姚安县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全国低碳日活动由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牵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和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部门职能职责和行业管理能力,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和进乡村等活动。普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和节能降碳、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公众低碳意识,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一)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各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执法人员和重点执法对象开展一次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增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节约能源和促进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开设节能低碳宣传专栏。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在姚安县电视台和县城区域各公共广场多媒体展播屏播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制作的节能低碳宣传视频;6月13日-19日期间在姚安电视台跟踪报道和推送省、州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情况、活动成果。(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三)发布节能低碳公益广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悬挂节能减排宣传标语,在单位所在地醒目位置设置节能减排提示语、张贴节能减排宣传画,在LED显示屏上播放节能减排标语等,宣传发动社区、学校、重点企业采用张贴橱窗、广告,出黑板报、宣传栏,播放电子视频、音响图像等方式,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相关重点企业)。

(四)举办一次节能低碳知识进校园活动。积极发动师生参与到节能低碳活动中来,有针对性开展上一堂节能低碳知识课、开展1次作文竞赛、出1期宣传板报等活动,特别是省、州级绿色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升师生低碳意识,倡导公众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督促指导,指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集中宣传活动。各项活动要做到科学策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宣传活动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共同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活动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降碳。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积极动员和宣传,引导各企业、学校、社区群众等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州节能低碳宣传的线上线下相关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扩大声势。

(四)注重收集,做好总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本行业在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期间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提高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宣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的良好生产生活方式和自觉。活动期间各部门要注意收集相关图片资料,活动结束后于6月17日前把此次活动情况总结、工作简报、相关报道和活动图片以电子档的形式分别报送县发展改革局(联系人:施晓燕,联系电话:0878-5722272,邮箱:569442558@qq.com)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878-5721727 邮箱:yahjbhj@163.com)。以便汇总全县情况及时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和州生态环境局。


姚安县节能办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