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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姚安县国家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24804 | 发布时间: 2018/8/27 15:30:48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林业局: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国家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发改局对照整改方案,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及有关乡镇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姚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整改

国家森林督查组到姚安督查后,在反馈意见中指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姚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石楼梯风电场建设项目,在2015年11月开工后,超审批范围使用前场镇、适中乡林地7.0115公顷,用于修建进场道路及风机吊装平台占地,违法采伐森林蓄积175立方米。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成立了由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县发改局于2018年8月5日深入石楼梯风电场,要求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姚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植被恢复不到位的部分限期恢复。积极配合前场镇、适中乡收回临时占用转森林防火通道之外的林地,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面整改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姚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石楼梯风电场建设项目违法占用的林地,已于2017年10月初步完成森林植被恢复工作,并于11月初通过县级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的森林植被恢复验收,接着在2017年11月底依法规向姚安县林业局申报将龙箐、石楼梯风电场进场及场内道路转为森林防火通道,2017年12月底经由姚安县政府批复,进场及场内道路依法依规取得姚安县林业局龙箐至石楼梯转为森林防火通道的行政许可。在国家林业督查的期间,国家林业督查组专员于2018年7月10日在龙箐、石楼梯风电场现在调查核实时对该公司的植被恢复工作给予了高度认可。对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姚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县森林公安局已依法查处。

三、下步工作重点

在下步工作中,县发改局进一步强化对相关建设项目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认真总结石楼梯风电场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新能源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为保护好姚安绿水青山做出更大的努力。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