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及本辖区内发现散发病例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参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防控方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姚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左门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第四条 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建领导小组及指挥部,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卫生院在县卫健局指导下负责辖区内新冠肺炎防治工作,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二)预防为主,外堵内防。提高全乡群众对新冠肺炎的防范意识,做好人员、物资等的应急准备。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开展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积极应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疫情防控与应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
(四)联防联控,科学处置。在县委统一领导、县人民政府主导下及乡人民政府的具体要求下,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中心、办公室、院、校通力协作,合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宣教,广泛参与。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中心、办公室、院、校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能力,在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时,动员全乡广泛参与,提高防治能力与应对水平。
第五条 阶段划分
根据新冠肺炎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新冠肺炎防控与应对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应急响应程度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恢复评估阶段。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负责全乡范围内的防治新冠肺炎工作的组织领导,疫情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职责开展工作。
第七条 指挥部及其下设各工作组的职责
(一)指挥部。在县指挥部组指导下,负责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挥长:代金红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石有国 乡党委副书记
李晓庆 乡纪委书记
张朝琼 乡党委组织委员
倪祖瑛 乡党委宣传委员
任 勋 乡政法委员、副乡长
罗 军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李文兴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靳 超 左门卫生院院长
李学义 左门卫生院副院长
严伟建 左门中心小学校长
胡 刚 左门中学校长
鲁 祥 左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文富 地索村党总支书记
骆新春 地索村委会主任
周文成 毕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文楷 仰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永寿 苤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交通管控组、教育防控组、动物检疫组、外事组、后勤保障组、维稳组、督查组、稳就业组、市场监管组等13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向各工作组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乡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负责有关会务筹备、公文处理、进展报告和总结及信息简报编写;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上报、发布等工作。
组 长:倪祖瑛
副组长:段 浩
成 员:周思杨、刘鹏程、靳 超、李学义、林建江、鲁 祥、李文富、骆新春、周文成、周文楷、周永寿
(三)宣传组。负责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宣传和舆情管控工作,新冠肺炎相关防治知识普及、健康宣传、疫情防控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上报;及时澄清负面舆情信息,做好正确引导,协助有关部门对负面舆情制造者、传播者进行查处和追责问责等工作;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新闻稿件的审核。
组 长:倪祖瑛
成 员:段 浩、周思杨、季晓莲、张 磊、靳 超、李学义、林建江
(四)疫情防控组。负责组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开展外出入乡人员摸排,向乡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县级医疗机构及乡卫生院对密切接触者转运工作。
组 长:倪祖瑛
成 员:段 浩、靳 超、李学义、歹 俊、果进能、马 婷、鲁 祥、李文富、骆新春、周文成、周文楷、周永寿
(五)医疗救治组。负责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向乡指挥部报告救治工作情况;协助完成疑似患者留观、转运工作;协助做好医疗机构内医学隔离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管理,院内感染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组 长:靳 超 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李学义 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马 婷、歹 俊、果进能、林建江、刘 雪、自丽娇、周丽萍、陈 菲、杨丽娟
(六)交通管控组。组织制定和修订交通管制方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的交通保障;做好往来疫区的交通管理;组织对疫情防控交通管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等工作。
组 长:任 勋
成 员:李王军、罗正海、白明坤、鲁 祥、李文富、骆新春、周文成、周文楷、周永寿
(七)教育防控组。组织制定和修订学校的教育应急预案;做好全乡师生健康教育和疫情监测;负责掌握师生流向;负责对疫情防控教育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等工作。
组 长:倪祖瑛
成 员:严伟健、胡 刚、段 梅
(八)动物检疫组。严格执行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做好野生动物疫情监测;负责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及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情信息管理。
组 长:周家平
成 员:李育祥、吴 彦、陈廷勇、杜相鑫、段华元、徐正涛、布学庆、鲁家聪
(九)外事组。负责在我乡组织开展的有关外事活动的联络事宜;负责到我乡采访外来记者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对外表态口径和信息发布;在疫情防控引发涉外突发事件时,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处置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石有国
成 员:段 浩、周思杨、刘鹏程
(十)后勤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资金和物资保障;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必要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做好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统筹调度分配;严格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和应急物资管理;掌握并及时统计资金和应急物资的使用情况等。
组 长:李文兴
成 员:刘鹏程、席晓鑫、张红兵、季欣晨、潘德彬
(十一)维稳组。负责排查调处社会矛盾,防止哄抬物价,落实疫点封锁、患者强制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维护秩序,保障疫情防控安全,打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疫情引发的信访维稳等工作,维护全乡社会稳定。
组 长:任 勋
成 员:李王军、罗正海、周椿梅、周学亮
(十二)市场监管组。负责全乡超市、个体从业商户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配合开展场所、生物样本检测监测工作,视疫情情况有序推进复市复工工作。
组 长:倪祖瑛
成 员:周学亮、鲁 祥、李文富、骆新春、周文成、周文楷、周永寿
(十三)督查组。负责督查全乡各村委会、各工作组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外出返乡人员摸排、物资储备情况等,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组 长:李晓庆
成 员:段 浩、周思杨、周应学
(十四)稳就业服务组。负责做好农民工疫情排查和防护知识宣传;负责做好与用人单位协作对接,多渠道加大用工信息获取力度,强化就业服务保障;负责做好农民工返岗、外出就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
组 长:张朝琼
成 员:罗金斌、申正玲、周 强、鲁 祥、李文富、骆新春、周文成、周文楷、周永寿
第三章 疫情监测与报告
第八条 疫情预警。实施新冠肺炎疫情分级预警:Ⅳ级预警(蓝色),Ⅲ级预警(黄色),Ⅱ级预警(橙色),Ⅰ级预警(红色)。预警级别由县卫健局提出并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乡指挥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第九条 疫情报告。乡卫生院发现符合疑似病例诊断条件对象时要按照规定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方式及时向县乡指挥部报告,积极配合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专家组会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疫情。
第十条 疫情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的发布,执行由国家卫健委发布,或经国家卫健委授权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有关制度,全乡各村委会、各站所、中心、院、校等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第四章 健康教育
全乡各村委会、各站所、中心、院、校等共同参与,开展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以普及全民防治知识为基础,在疫情发展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鼓励群众自觉报告疫情和举报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五章 恢复总结
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终止应急响应后,乡指挥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病人救治、监测预警、联防联控与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等,以及应急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以及相关建议。在县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的指导下,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复工复产措施,组织我乡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