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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门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左门乡2017年烤烟收购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左门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0652 | 发布时间: 2017/9/29 14:20:27

各村委会、各站所: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烤烟收购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为高效扎实开展好左门乡2017年的烤烟收购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左门乡2017年烤烟收购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好烤烟收购工作,确保烤烟收购目标任务按期按量圆满完成。

附件:《左门乡2017年烤烟收购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左门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


左门乡2017年烤烟收购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规范烟叶收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2017年烟叶收购工作顺利开展,经乡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烟叶收购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围绕确保 2017年10月5日前全面完成全乡29万公斤烤烟总量收购任务,切实加快收购进度,着力提高上等烟比例和收购均价,实现进度靠前、群众增收、财政增长目标。

二、考核措施

(一)建立资金奖惩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下达2017年烤烟收购工作经费的使用要求,依据县烟草公司明确的具体考核管理要求,对各村收购进度进行严格管理考核,并实行奖惩和兑现资金。

(二)设立烤烟收购考核基数。根据各村承担的收购任务,设置收购任务考核基数奖励资金基数,具体分配如下:

地索村:收购任务占31.79%,奖励基数6000元;

毕叭村:收购任务占30.55%,奖励基数5700元;

左门村:收购任务占12.93%,奖励基数2800元;

仰拉村:收购任务占13.79%,奖励基数3000元;

苤拉村:收购任务占10.93%,奖励基数2500元;

合计设置基数奖金2万元。

(三)设立时间节点和进度奖励。为确保按期完成县人民政府明确的收购进度要求,对各村按时间节点和完成进度进行奖励。

1、 9月25日收购进度达到70%的村委会,给予奖励1000元,完不成的不奖励并惩罚500元。

2、 9月30日收购进度达到85%的村委会,给予奖励1500元,完不成的不奖励并惩罚1000元。

3、10月5日收购进度达到100%的村委会,给予奖励2000元,完不成的不奖励并惩罚1000元。

(四)实行每天通报考核机制

1、惩处机制:每天低于任务数50%,扣200元/天;低于任务数70%,扣100元/天;低于任务数85%,扣50元/天。

2、奖励机制:每天任务数达到90%以上的,奖励200元/天。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分开挑的村书记、主任轮流到烟点协调,一肩挑的隔天到烟点协调的工作制度,负责做好收购期间秩序维护工作;

2、落实挂村领导和挂村工作组有人在烟点协调工作制度;

3、做好烟叶收购各阶段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发动本村烟农按轮流交售顺序有序、及时交售烟叶;

4、实行每天协调人员到岗情况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