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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适中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6875 | 发布时间: 2020/12/30 15:40:54


适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适中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级各中心、站(所):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贯彻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20〕6号)精神。根据姚安县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20年大比拼综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的通知》(姚比拼办〔2020〕3号)以及《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姚财监〔2020〕12号),结合我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乡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适中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适中乡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适中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全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楚财绩〔2020〕20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姚政发〔2020〕6号)、《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姚财监〔2020〕1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结合我乡预算绩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强化责任约束,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乡各中心、(站)所、各村委会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认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绩效评价全过程,积极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科学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规划,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以乡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社会关注的民生、重点建设项目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强化问责,激励约束。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各中心、站(所)、各村委会效能考核范围,建立责任约束制度,明确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增强预算统筹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抓紧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大力推动绩效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向人大部门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人大、审计、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乡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做到“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

四、预算绩效管理内容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1.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各部门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部门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着力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同时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同时,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2.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二)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加快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收入方面,要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支出方面,要重点关注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特别是重大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同时,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各项政府投融资活动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

2.稳步推进其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关注基金政策设立延续依据、征收标准、使用效果等情况,以及其对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

(三)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1.积极推行事前绩效评估。各部门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财政部门负责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2.全面落实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设定。在编制预算和申报项目时,须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全面科学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坚持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准确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不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

3.着力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报送财政部门。

4.及时推进绩效目标批复。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负责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批复绩效目标,同时向社会公开。预算部门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负责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并将部门预算与绩效目标一并向社会公开。

5.严控绩效目标调整程序。绩效目标批复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确需调整的,应根据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审核流程,报经批准后随同预算一并调整。

6.严格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部门和项目的管理、绩效信息,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纳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并选取一定数量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综合分析形成监控情况报告,对财政支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

7.扎实深入开展绩效评价。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一方面要扩大绩效自评范围,对所有纳入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评价,重点聚焦基础教育、住房保障、招商引资、产业扶贫、生态保护、医疗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支出,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疫情防控、医保基金、残疾保障、政府债务防范与财政奖补等相关财税政策落实为重点的支出项目。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合理运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未达成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对自评结果数据造假、不实的,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充分推广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建立健全绩效报告机制,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财政重点评价报告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二是建立绩效评价公开机制,按照“谁花钱谁担责、谁实施谁公开”原则,针对年度绩效评价报告,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公开内容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建立绩效评价和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调减或取消下年度预算安排;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指标。

9.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加强财政系统及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五、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适中乡人民政府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积极推进绩效标准体系建设。适中乡财政所负责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

(三)加快预算绩效信息化建设。预算绩效管理系统要与现有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促进政府和部门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预算绩效信息资源的共享,增强绩效信息数据对比分析能力,提升绩效信息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机制

(一)完善监管制度。适中乡财政所和各部门负责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并督促其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明确责任约束。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强化激励措施。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预算申报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将本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打破支出固化。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四)推进信息公开。各部门将相关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向社会主动公开,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绩效管理的途径和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讲绩效、用绩效、比绩效”的良好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实施,财政所牵头管理,加强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各部门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强化部门配合,明确责任部门,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实现“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

(二)加强监督问责。适中乡财政所负责依法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查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培育绩效管理文化,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健全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