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办、中心(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16号)精神。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乡辖区内的大墓、豪华墓、活人墓。
二、目标任务
(一)2020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活人墓拆除。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大墓、豪华墓综合整治。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
1.召开殡葬改革推进会。各村委会要按照 2020 年民政工作会议暨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迅速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方针,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治丧新风尚。
2.加大宣传引导。各村委会和乡级各部门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通过媒体 、标语、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现实意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转变丧葬观念,形成改革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
1.摸底排查阶段。各村委会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排查 ,全面摸清辖区内大墓 、豪华墓、 活人墓底数 ,做到底数精准。乡级于2020年4月17日前摸清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及其近亲属在姚安县辖区内修建活人墓情况。
2.自行整治阶段。在全乡范围内广泛宣传动员,各村委会配合乡社会事务办要迅速下发活人墓限期拆除告知书,于2020 年4月25日前督促群众自行 拆除活人墓 。其中,财政供养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活人墓必须在 2020年4月25日前自行拆除。
3.强制整治阶段。对2020年4月25日前未自行拆除的活人墓、 拒不拆除的 ,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我乡依法依规进行强制拆除,对拆除的活人墓地块进行恢复原状并绿化处理。
(三)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俞 刚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肖培珍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毕之能、李永忠、何涛、周廷逵、金晓芹、徐彬、由家敏、周慧芸、普光寿、李国山 、1名民警(由乡派出所安排民警参加) 、适中村“三职”干部
整改村委会:适中村委会
第二组
组 长:何 毅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晓丽 乡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张仕波、周顺祥、杞正英、张洪兰、张发安、王晓燕、杨和陶、孙光永、1名民警(由乡派出所安排民警参加)、三木村“三职”干部
整改村委会:三木村委会
第三组
组 长:宋晓江 乡纪委书记
副组长:谷永进 乡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金永盛、伍家龙、刘兴平、毛海、郑丽飞、王春燕、任晓龙、李红明、1 名民警(由乡派出所安排民警参加)、月明村“三职”干部
整改村委会:月明村委会
第四组
组 长:自学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刘 娅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陈晓东、戴明寿、周映波、杨娟、关梨永、张小喻、1 名民警(由乡派出所安排民警参加)、菖河村“三职”干部
整改村委会:菖河村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以村委会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村书记、主任具体抓、深入抓,下村工作队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措施,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会和乡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大墓 、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 。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委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乡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严格责任落实,全力支持配合村委会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村委会的指导和督促,乡纪委要对各村委会开展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宣传动员有盲区、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应转不科学、保障措施不有力、工作推进不及时的村委会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对因工作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 的要严肃问责。对瞒报 、漏报,拒不配合整改的财政供养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及党员,由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严禁对活人墓碑文上的立墓时间进行篡改,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
适中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