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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中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适中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900 | 发布时间: 2018/12/11 20:32:50

各村委会,乡级各中心、站(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绿色能源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各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4号)精神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8〕83号)以及《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姚安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姚府明电〔2018〕9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适中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申光著    乡党委副书记、代理乡长

副组长:自学胜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肖培珍    乡党委宣传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谷永进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智凯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王海蛟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关梨永    乡企业办人员

周廷逵    乡财政所所长

李红明    适中派出所所长

邱燕菲    适中国土资源所所长

向雪艳    乡城建办主任

金永盛    乡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刘兴平    乡文化站站长  

周如兴    乡安监站站长

贾  鹏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洪兰    乡环保联络员

王晓燕    乡宣传干事

邹从乾    前场供电所所长

陈仁友    适中村委会主任

刘彩芳    三木村委会主任

闭朝芳    月明村委会主任

周春伦    菖河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保所,办公室主任由关梨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建办向雪艳,派出所李奉诚担任,成员由乡财政所、派出所交通协管员、乡交通运输管理站、前场供电所等站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有关站所抽调。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乡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考核办法;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全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抓好工作方案落实,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措施研究、落实、重点任务实施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乡项目办: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农户、村庄等服务区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车桩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全乡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化和服务智能化;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有关企业和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加快推动全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乡企业办:统筹做好全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综合协调服务,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和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任务分解工作。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州县对我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资金扶持。

适中派出所:负责全乡汽车、新能源汽车统计工作及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引导老旧淘汰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适中国土资源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研究国家和省州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用地有关政策,引导企业、个人按照政策要求合法合规用地。

环保联络员: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等回收处置的环境监管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空气质量评价等方面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推进老旧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乡城建办:负责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乡级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并协调新建充电设施选址审批工作。

乡交通运输管理站:负责并协调邮政、市政、公共出行及城乡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城乡客运车、农村个人等新增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探索建设智能车联网和车桩一体化平台,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便利化政策措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

乡文化站:负责并协调乡域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宣传工作。  

乡安监站: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的安全运行和监管以及手续办理工作。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指导充换电设施标准化建设,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注册及市场监管工作。

乡宣传员: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道工作。

乡党政办:负责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优惠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争取税收政策支持。

前场供电所:配合做好全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电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乡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供电服务,保障电力供应,积极争取优惠电价降低充电成本,支持全乡充电设施和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四个村委会:负责本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服务,完成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1次会议,根据工需要,可不定期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或审议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和4个村委会,有关职能部所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副组长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分管站所工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为工作负责人、明确1名具体业务人员为联络员,并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8年11月28日前报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委会由联络员于每月月末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站所、本村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委会和各成员站所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

(四)建立考核制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发至各村委会和乡级有关站所,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