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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24165 | 发布时间: 2021/5/28 11:02:47


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姚府明电〔2021〕18 号)要求,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大河口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周学江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主任:吴桂华  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罗 贤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章 鉴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李文燕  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郭明祥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阮丽芬  乡财政所所长

     谢琼兰  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龚兆友  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郭顺安  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发香  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普建忠  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骆 斌  乡国土所所长

     张晓龙  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站长

     陈 燕  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任正磊  乡扶贫办办公室主任

     罗 新  乡交通运输管理站站长

     罗乔峰  乡司法所所长

     张雪恩  乡派出所所长

     张雪丽  乡卫生院院长

     郑 斌  乡中心校校长

     曹家顺  大河口村委会主任

     周国有  大栎树村委会主任

     郭 松  涟水村委会主任

     王庆梅  麂子村委会主任

     罗家明  大白者乐村委会主任

     周文富  蒿子箐村委会主任

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公室,由李文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若有变动,由岗位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乡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分析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贯彻执行,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和组织全乡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县消防大队上报消防安全事件,配合各部门开展火灾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置及日常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二)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云南省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析研判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主动研究消防工作,依法督促本行业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研究加强全乡消防工作的措施并提出建议,指导各村委会和乡级各站所(中心)开展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巡查、监管工作,加强对各村和乡级各站所(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的督促,督促做好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各村委会和乡级各站所(中心)参加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