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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制度及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5307 | 发布时间: 2020/8/20 21:15:03

各村委会、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大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制度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大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制度及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落实,根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意见》(云农人居办〔2020〕6号)及县农村人居办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以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宣传表彰先进、鞭策督促后进,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改变农民群众不良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新风尚,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评价内容

    坚持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底线要求,重点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等方面,结合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乡村治理内容,以村委会为单位,每月对辖区内自然村、村民小组开展评价,将评价排名前10位的自然村、村民小组纳入“红榜”、排名后5位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纳入“黑榜”进行通报公示。

    (一)农村厕所“革命”

    1.农村公厕。按进度完成无害化公共厕所的建设任务;位置布局,产品或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公厕(含往年建设部分)管护制度和保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公共厕所交付使用后管护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建而不用,厕所粪污未收集处理、乱排乱放等问题。

    2.农村户厕。按进度完成无害化农村户厕建设任务;涉及改造的户厕位置布局,产品或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农村新建房屋的卫生间和化粪池建设是否达到无害化要求,旧房卫生间是否进行及时拆除或环境卫生治理;辖区内农户旱厕是否及时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粪污处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区域内村庄房前屋后的陈旧垃圾、村组道路的白色垃圾、河溪沟渠的漂浮垃圾、田间地头的农业废弃物等是否清理到位。

    2.区域内乱丢乱扔垃圾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指定的生活垃圾堆放设施内垃圾是否及时转运处理或就地处理,是否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3.公共场所的常态化保洁、管理是否到位。

    4.农户(商户或单位)“门前三包”是否落实。

    5.“卫生村”“卫生户”等评选活动是否深入开展,村民保洁经费是否缴纳,村民自治作用是否得到发挥。

    6.垃圾清理是否及时,垃圾亭、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是否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是否存在人为损坏现象,是否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露天随意焚烧垃圾。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是否得到收集,已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管护到位;是否存在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造成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内是否有漂浮物;村庄范围内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四)村容村貌提升

    1.公共环境。村内户外道路是否干净,路面是否有垃圾和积水,道路两侧是否整洁,村内水塘、沟渠是否干净,村内河道是否通畅,是否有卫生死角和残垣断壁,村庄是否绿化、美化、亮化;公共空间是否乱堆乱放杂物、柴草、垃圾、建筑材料、畜禽粪便。

    2.家庭环境。农户是否严格执行“房前屋后三包”,房前屋后、庭院、室内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柴草杂物码放、农机具摆放是否整齐,畜禽是否圈养、粪污是否入坑并及时处理。是否有残垣断壁和废旧危房。

    (五)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

    是否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并执行到位,村庄设有保洁员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建立垃圾清运收费制度,是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

    (六)其他方面

    各村委会、自然村(组)根据实际,结合“积分制”“红黄牌”“爱心超市”“美丽庭院评选”等措施,将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纳入评价。

    三、评价方式

    (一)各村委会根据评价内容,采取村、组间交叉评价、乡人民政府统筹成员单位或组成考核组开展督查检查或考核统一评价等方式,每月定期组织对各村开展检查和评价,并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村要及时督促相关村组整改。检查评价以现场查看为主,不查阅资料、不开会、不听工作汇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摄像或拍照等方式留存资料,并填写评价考核情况表格,及时做好记录。

    (二)按照“分类评价、限期汇总、统一排名”的办法,每次交叉检查完成后,各村委会要及时汇总情况、量化评分、签字确认。并根据辖区内自然村、组数量确定入榜名单,原则上将本村委会评价排名前2位的自然村组列入“红榜”、将排名最后1位的自然村组列入“黑榜”进行公示。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各村委会上报情况进行汇总,综合检查组或考核组开展检查考核打分情况综合排名形成全乡“红黑榜”清单(排名前10和靠后5名的自然村或组)上报县人居办,县人居办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其他新媒体及工作通报等在全县公布“红黑榜”。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成效“红黑榜”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每季度可根据相关工作的实际部署推动情况酌情调整考核项目、占比、细则。对评价的单项评分进行合计,除以考核项目个数后,转换成百分制计分;评价最后评分与村委会常住人口数相挂钩,以常住人口500人—1000人为基准,低于500人的自然村,考核百分制得分乘以98%计分;高于1000人的自然村,考核得分乘以102%计分。

    四、评价制度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委会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认真抓好落实。

    (二)推进工作落实

    各村委会要建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激励机制,制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每月组织评价,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调度会议,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各月评价结果(附件1)报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从第二季度起上报,时间是7月24日前;第三季度上报时间9月24日前;第四季度上报时间12月24日前。

    (三)强化监督检查

    从2020年6月起,由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全乡6个村委会70个自然村、65个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明查和暗访;每季对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乡村治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并对工作情况累积汇总、点评调度。

    (四)督促抓好整改

    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促,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工作与《大河口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制度》及农村人居整治工作通报制度等结合起来,对评价为“红榜”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议上进行表扬;对评价为“黑榜”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向所在村委会发出通知,及时跟踪督查,限期整改落实。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记录汇总,作为每年对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红黄”旗评价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评分统一采用县人居办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xx村委会   年  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

           2.姚安县农村“厕所革命”考评细则;

           3.姚安县农村垃圾、污水整治考评细则;

           4.姚安县农村村容村貌提升考评细则;

           5.姚安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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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姚安县农村“厕所革命”考评细则

                        3.姚安县农村垃圾、污水整治考评细则

                        4.姚安县农村村容村貌提升考评细则

                        5.姚安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考评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