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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150 | 发布时间: 2020/1/20 17:28:57

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中心):

根据《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条例》规定,从12月1日起我县全面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任务、举措。各村委会、各站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深入分析并认真整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全局出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州,县的工作要求上来,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从12月1日起,全乡已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期,各村、各站所部门充分认识森林火灾可能给社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继续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村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负总责,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各村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把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家长、林权所有者、护林员这“五个”关键人身上,筑牢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机制。各挂村站所、挂村工作队要按照挂包的安排经常深入挂包村组分析研究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督促检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挂村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职责;乡中心校要在全乡各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使小学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加强管理,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做到山有人守、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火有人打;其它成员单位要按单位职能职责认真履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相应职责。

三、周密部署,强化宣传

各村委会、各站所要针对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形势和特点,制定严谨可行的宣传方案,以“依法治火、共创绿色未来”为主题,以《森林法》、《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条例》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迅速掀起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宣传的高潮。各村委会要提前谋划和部署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入村民小组召开好户长会,让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知识家喻户晓。在通往林区的主要路口、交通沿线、村民小组公共区域,增设永久性和半永久性标识标牌、标语。中心校要在全乡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小手拉大手,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林管员要在元旦、春节、高火险期、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坟山等重点部位,加大上山巡查力度,开展严禁燃放鞭炮、生火野炊、烧香烧纸、烧山烧地的专项宣传和蹲点值守。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加强防火宣传,普及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知识,着力推进户主通知书入户、中小学生“五个一”、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几大宣传工程向深度、广度发展,着力开展安全防火、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宣传教育,迅速掀起新一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宣传高潮,促进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营造出“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安全扑救”的工作氛围。

四、严管野外火源,防止火灾发生

野外火源难管难治是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一大薄弱环节,严管野外火源,把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定要把责任落实村委会、村民小组及林权所有者,做好增人设卡、分片划区落实管护责任,坚决做到“三个严格管控”。即:一要严格管控重点部位。对火灾多发地段,要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哨卡、加大巡护密度等措施,增加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入山登记、火种收缴制度,做到路口有人守,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对村庄,仓库等重点部位设施,要提前开设隔离带,做到万无一失,对流转林地要找到当事人,落实好管理措施;二要严格管控敏感时段。进入高危火险期,要认真张贴县人民政府的《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令》,做好严禁野外用火防控措施的落实。在坟山集中的林区要加强蹲点值守,清明节统一上坟祭扫时间,倡导文明祭祀。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组织护林员,加强巡逻,严查野外违规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做到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三要严格管控高危人员。对憨、聋、痴、哑、精神病人、留守儿童和老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护责任。要把依法治火与村规民约相结合,通过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条例》,严肃查处违规用火,严厉打击纵火行为,建立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举报奖励机制;利用村规民约通俗易懂、群众认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引导和规范群众野外用火。

五、建设队伍,健全机制

2020年乡级组建1支20人的专业扑火队,组建1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检修好扑火机具装备,储备好应急物资,调试好应急通信设施设备,提前从细做好应急响应各项准备工作。各村委会要组建不少于30人的应急扑火队,各村民小组组建不少于15人的应急扑火队,本着属地管理、严密防范、分级响应和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处置原则,结合当地森林火情火险特点,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工作方案。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要按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并依照方案开展好培训工作。2019年12月前完成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森林火灾保险、巡山护林、瞭望监测及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等有关人员的技能和安全培训。2019年1月前完成乡、村专业和应急扑火队的集训。

六、科学处置火情,确保扑火安全

一是要抓好扑火前线指挥机制建设,统一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使各方参战力量形成合力。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各类队伍要快速反应、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二是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火场指挥和扑火技能培训,全面普及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技能;三是要严肃火场纪律,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打火,严禁无扑火经验的领导带队到一线指挥扑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林区群众自行上山扑火,必须有组织进行增援。

七、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指挥所要组织人员,反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大检查对思想不紧、责任不实、措施不力、隐患不除的村委会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乡党政办,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出现脱岗、漏岗,人员未充实到位的,要迅速调整和充实到位,确保信息传递顺畅和高效处置。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有力,应对有效,把损失降到最低。森林火情信息传递和上报统一由村委会向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指挥所报告,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指挥所向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重大火情需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的,由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指挥所报告。乡人民政府将把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的各项工作列为重点督查考核内容,对各村委会、各站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责任人,乡人民政府将按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问责办法》实施问责。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