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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机动车及各类农机(拖拉机)排查核实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1752 | 发布时间: 2018/7/11 13:32:26
各村委会,乡级各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试行)》(云政丘北经验推广办〔2010〕5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姚政办通〔2015〕36号)文件精神,摸清全乡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拥有机动车及各类农机(拖拉机)底数,为全乡脱贫攻坚和机动车、农机(拖拉机)“一帮一、一盯一”责任包保夯实工作基础,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乡机动车及各类农机(拖拉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全乡脱贫攻坚迎国检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需要出发,把排查核实全乡机动车、各类农机(拖拉机)及驾驶人作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为全乡机动车、农机(拖拉机)“一帮一、一盯一”责任包保和下步全乡机动车集中整治夯实工作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排查核实统计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大河口乡排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全乡排查、核实和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颖鑫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济诚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张雪恩    乡派出所所长

李兆庭    乡农技中心主任

成  员:曹家顺    大河口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余春华    大栎树村委会主任

余守贵    涟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世功    麂子村党总支书记

李啟秀    麂子村委会主任

杨毕有    大白者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文富    蒿子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  谋    乡派出所民警

肖  云    乡派出所民警

张芹珍    乡农技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张雪恩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兆庭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机动车和农机(拖拉机)排查统计、完善台账相关事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核实和统计工作,促进全乡农村地区机动车、农机(拖拉机)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全乡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为此次脱贫攻坚迎国检和全乡机动车、农机(拖拉机)“一帮一、一盯一”责任包保,以及下步开展全乡机动车集中整治夯实工作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严格区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全乡机动车、农机(拖拉机)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核实和统计,并对现有的基础台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对全乡机动车及驾驶人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漏一户农户、不漏一辆车,对全乡所有机动车要依法进行排查、核实和登记。

五、时间安排及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排查核实工作从2018年6月24日开始至6月29日全面结束;请各村委会于6月25日下午5点前分别将《大河口乡XX村委会贫困户拥有机动车、农机(拖拉机)名单》《大河口乡XX村委会非贫困户拥有机动车、农机(拖拉机)名单》报乡派出所。

(二)组织实施:此次全乡机动车及农机(拖拉机)排查、核实和统计工作,由乡派出所统筹全乡所有警力,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密切配合,严格区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和统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此次全乡机动车及各类农机(拖拉机)排查核实统计工作是此次脱贫攻坚迎国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各村民小组长的作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齐抓共管,确保此次排查核实工作克期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站所要加大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全面宣传此次排查核实统计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排查核实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群策群力做好排查核实工作。

(三)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要积极配合乡派出所开展排查、核实和统计工作,推诿扯皮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切实保障此次排查核实工作如期顺利完成。在下步的工作中,各村委会要继续认真落实每月新增车辆按月上报制度,于每月30日前按时向乡派出所和乡农技中心分别上报每月新增机动车和农机车辆(拖拉机)情况。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