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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口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12570 | 发布时间: 2018/5/13 13:00:49

各村委会,乡级各相关单位(中心):

根据《姚安县农业局  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农通〔2018〕19号)和《姚安县财政局  姚安县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姚财农〔2018〕36号)》精神,结合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乡2018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兑付到位,结合大河口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统一决策部署,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逐步向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真正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从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简称“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主要目标

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大力扶持和培育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清洁田园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益,确保粮食安全。

三、补贴兑付

(一)资金来源:2018年县财政下达我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583014元,其具体内容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三)面积核定:本次补贴面积以2017年8月县统计局公布的耕地实有面积,按照“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核、县确定”工作程序锁定的补贴面积为准(详见附件)。全乡补贴面积为5337亩。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补贴总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五)补贴工作程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程序由申报、录入、公示、审核、发放五个环节组成。

1.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农户申报,不需要农户申报的,由村委会代为如实填报并核实。申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详细地址、补贴面积等。

2、录入:财政所负责将各村(居)委会申报核实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内容录入农民补贴系统。

3、公示:在农民补贴系统中统一打印补贴公示表,以村(居)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纪委监督公示。

4、审核:财政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数据报乡农技中心审核盖章,农技中心负责人签字;再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盖章,乡长签字;乡纪委审核盖章,纪委书记签字;最后报县农业局审核盖章,局长签字。

5、发放:受委托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金融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和提供的公示无异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数据和清册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六)职责分工: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农户或代理农户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申报工作并核实;负责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到户的公示和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直达农户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将各村委会核实上报到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数据录入农民补贴系统,打印到户的公示表,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农户补贴数据报乡农技中心、乡人民政府审核,纪委监督公示,通过后报县农业局审核;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一卡(折)”发放及宣传工作。

乡政府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公开及审核工作;负责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工作。

乡农技中心主要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计划安排、宣传发动、绩效评价等组织实施工作及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数据的初步审核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乡农技中心写出书面总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乡财政所主要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专户管理和资金发放的监管,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举报的有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答复和处理,与金融机构建立补贴数据交接责任,确保补贴数据安全,防止数据交接过程中出现安全漏洞和泄密。及时准确导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数据,通知金融机构打卡发放。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的分配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金融机构要确保代理发放工作的安全运行,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

乡纪委负责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乡、村、组三级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乡级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农业、财政、信用社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乡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行政村补贴兑付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村民推选组成(不少于5人)。各村委会、乡级有关部门务必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高度出发,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把直补资金足额落实到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建立“村委会管底册、部门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长效机制。每个村至少落实1名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作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信息管理员,1名审核监督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信息管理员负责农民信息数据资料库及补贴信息资料库建立,并负责乡镇农业补贴信息网络填报相关工作。信息管理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广泛宣传,公开透明。各村委会必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充分利用电话、短信、集贸日等有利时机,借助乡、村公开栏广泛宣传直补政策,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补贴农户信息实行以组为单位张榜公示制度,且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四)建立制度,严格监督。乡补贴领导小组将对各村补贴兑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宣传、审核、公示、兑付等违反补贴政策、工作失职行为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村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造成问题突出的,一律严格追究责任。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附件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附件)

   大河口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