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 >  官屯镇
官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屯镇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官屯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4756 | 发布时间: 2023/4/28 17:26:23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中心(站所)、官屯烟叶站:


《官屯镇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官屯镇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烟叶工作政策措施,建立烟叶生产收购考核管理机制,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全年烟叶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奖惩

镇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烟叶生产组织、标准化管理、收购实行考核奖励,分3个方面对生产收购全过程进行千分制考核,年终兑现考核奖惩。

二、考核内容

(一)烟叶生产组织管理(220分)

1.面积落实与计划分解(100分)。各村(社区)烟叶种植规划面积与镇人民政府下达的种植面积一致计100分。未完成一亩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同村(社区)平均分配烟叶合同,每发现一户扣0.5分,扣完为止;私下交易合同谋取不当利益,每户扣1分,可扣出负分;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他作物,每户扣1分,可扣出负分;截留计划的,此项不得分。

2.稳定烟农烟区(120分)

(1)稳定烟农队伍(30分)。各村(社区)种烟农户数等于(高于)上一年度的计30分。种烟农户数低于上一年度,每少1户扣1分,扣完为止。

(2)永久烟田保护(50分)。对各村(社区)落实《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核心烟区工作的通知》(姚政通〔2022〕22号)要求进行考核,根据规划数据,基本烟田被其他产业、设施等占用的,每亩扣1分,扣完为止。

(3)核心烟区保护(40分)。以村组为单位,年度移栽面积中的核心烟区面积占比每低于核心烟区规划比例1%扣0.5分,对规划区域外种植烟叶的,区域外每种植1亩扣0.5分,扣完为止。

(二)烟叶生产标准化管理(400)

1.大田营养土堆捂(30分)

各村(社区)按标准要求完成种烟田块面积100%的营养土堆捂任务的计15分,凡是堆捂数量不足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堆捂的大田营养土中按要求使用农家肥的计15分,堆捂质量差,达不到堆捂质量要求的,每出现一堆扣1分,扣完为止。

2.品种纯度(100分)。严格落实烟草劣杂品种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烟叶品种纯度管控措施,按规划品种安排品种种植及面积计划,确保品种纯度的计100分。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出现烟农自育苗的,每个点(户)扣5分;出现田间种植劣杂品种的每亩扣10分,可扣出负分;品种纯度管控与村(社区)烟叶工作经费挂钩,每发现1亩劣杂品种扣减乡镇配套村(社区)村组工作经费总额的2%,直至扣完为止。被省、州品种管控专项督查通报的村组,该项考核计0分,并扣减乡镇配套村(社区)村组工作经费总额的50%。

3.布局规划(30)。轮作率达80%以上、种植规划合理的计30分。轮作达不到要求的,每低1%扣0.5分,出现连作3年以上田块的每出现一块扣2分,可扣出负分;核心烟区种植布局达不到规划核心烟区比例的,每低1%扣1分;规划不合理的每1%扣1分,扣完为止。

4.规模化连片种植(30分)。按山区连片面积不小于50亩,坝区不小于100亩的要求做好种植连片田块规划。没有示范田块的每片扣15分;零星分散种植的每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承办1000亩以上的县级样板加10分,承办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县级样板加5分。发现连片地块中有其他作物种植的,每发现一片扣5分,扣完为止。样板出现劣杂品种的,每片扣30分,且取消兑现样板工作经费。

5.按节令集中移栽(50分)

(1)预整地(15分)。4月15日前完成预整地的计10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2分,扣完为止;预整地后田烟墒高不低于35厘米、地烟墒高不低于30厘米,株行距50厘米×120

厘米的计5分,按检查面积,达不到要求的,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2)集中移栽(15分)。5月10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小苗移栽面积占比达到70%的计15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完不成1%扣1分,膜下小苗移栽面积每不足1%扣1分,扣完为止。

(3)栽足栽实(20分)。确保核实面积与实栽检查面积相符,不相符的,每少一亩扣0.5分,扣完为止。

6.中耕管理(30分)

(1)实时揭膜培土(10分)。移栽后35—45天内100%完成揭膜培土工作,达到深提沟高培土,残膜、残叶集中处理,田间卫生整洁的计10分,检查中发现未揭膜或只揭膜不培土的每亩扣0.5分,未按时完成揭膜培土的每亩扣1分,残膜、残叶不集中处理,田间卫生差的每片扣5分,扣完为止。

(2)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10分)。封顶打杈未按时完成,田间烟花、烟杈可见(整片面积累计大于1亩)的每片连片扣1分。封顶后100%药物抑芽,药物抑芽落实不到位,烟田烟杈、烟花随处可见(整片面积累计大于1亩)的每片扣1分,扣完为止(采取定时及不定时方式进行检查,综合计算考核得分)。

(3)长势长相(10分)。田间烟株长势整齐、营养均衡、叶片清秀、成熟一致、分层落黄、无花无杈、合理留叶的计10分。平均留叶数低于20片或多于23片的,每个片块扣0.5分,扣完为止;“脱肥烟”或“黑爆烟”突出的,每个片块扣1分,扣完为止;连片内烟株长势差异大、病虫害严重、烟花烟杈突出的,每个片块扣1分,扣完为止。

7.绿色生产(30分)

(1)烟叶安全(20分)。根据县级农残快检中心对2023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量占比10%(不含10%)以内的扣4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30%(不含30%)的扣6分,超标样品数占比30%-50%(不含50%)的扣8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及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2)烟叶农残管控(10分)。切实加强烟叶大田农残管控力度,严管高毒高残留农药、烟草禁用农药进入烟田,严格落实采烤前15天禁止使用农药相关要求的计10分。发现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烟田、采烤前15天还在使用农药的,每发现一个点扣2分,发现烟田使用除草剂的,每个点扣4分,可扣出负分。

8.专业化烘烤管理(100分)

(1)成熟采收(30分)。提高烟叶成熟度,烟叶养成熟措施落实到位的计30分,发现抢青采烤的,每个点扣5分,扣完为止。

(2)密集烘烤(20分)。可用密集型烤房利用率达85%的计20分。

(3)专业化烘烤(30分)。完成专业化烘烤推广计划的计20分,在专业化烘烤范围内,但未开展专业化烘烤的,每个点扣1分,扣完为止。

(4)新能源烤房建设及使用(20分)。涉及2023年新能源烤房建设任务的,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的计10分,每完不成1%扣0.5分,可扣出负分;对2023年新建新能源烤房使用情况考核,100%投入烘烤并实施商品化烘烤的计10分,出现闲置的1座扣1分;未实施商品化烘烤的,每群烤房扣1分,可扣出负分。

(三)烟叶收购管理(380分)

1.专业化分级(80分)

(1)专业化分级考核(60分)。全面推行固定场所专业化分级点散叶收购,组织有序、措施具体、责任到人,100%坚持散叶收购工作流程的,按专业化分级工作流程要求,工作开展扎实有实效,专业化分级后烟叶纯度达到要求,并将专业化分级工作贯穿烟叶收购始终的计20分,达不到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散叶专业化分级后烟叶达到60-80片/把,使用麻线扎把的计20分,规格不符的,每发现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专业化分级合格烟叶内无“三混”,做到部位清、组别清、等级清的计20分,烟叶收购抽检等级合格率达80%的不扣分,每低1%扣0.5分。

(2)烟农管理(20分)。以专业化分级为依托,全面做好烟农烘烤下杆后的去青去杂初分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求烟农初分级后烟叶达到部位、颜色、长短一致要求,无掺杂使假混青混杂烟叶,把烟达到把内烟叶部位、颜色、长短一致、每把80片、同级烟叶扎把要求的计20分,每达不到一户扣1分。(采取随机抽查和烟叶收购站点日常记录进行综合考核)。

2.收购管理(300分)

(1)坚持约时约量收购(100分)。严格执行约时定点、集中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售制度,执行情况好、交售烟农及数量稳定与约定计划基本一致、入库量均衡一致的计50分,未严格执行的每发现一户扣5分,扣完为止。

(2)收购进度(100分)。认真组织,平稳收购,做到均衡入库。从开磅收购开始,平均每天收购入库进度在1.5%-2.5%之间的计80分,凡出现收购进度小于1.5%或者大于3%的,每出现一次(一天)扣2分。50天内100%完成收购任务的计20分,每推后一天扣5分,可扣出负分。

(3)收购质量(80分)。各村组收购烟叶移库过程中因等

级质量或纯度被州、县公司通报的每一个批次扣10分,被省公司通报的每一个批次扣20分。

(4)烟叶收购秩序维护(20分)。各烟叶收购点收购秩序好,严格执行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制度,烟叶交售、收购有序进行,有专人进行收购秩序维护并有实效的计20分。不严格执行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制度,无专人维护秩序或无工作实效导致秩序混乱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三、加扣分项

加扣分项在本考核办法最终考核结果累计总分折算为百分制的基础上再进行加(扣)分。

1.接受州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接受州局(公司)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且检查考核效果好的,每次加10分;接受省局(公司)、国家局、省政府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且检查考核效果好的,每次加20分。

2.承担县级及以上生产收购现场会议。承担县级生产收购现场会议的,每次加5分;承担州局(公司)、省局(公司)、国家局、州政府、省政府生产收购现场会议的,每次加20分。

3.各村(社区)稳定种烟农户数高于上一年度的,每增加一户加3分。

4.合同管理。各乡镇完不成合同收购计划或出现倒买倒卖合同现象,影响全镇烟叶生产形象或者举报被查实的,出现任意一项扣20分。凡在9月15日后还未交售过烟叶的合同,每出现一户扣5分。

四、其他事项

本考核办法由镇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镇。

五、考核兑现

烟叶收购结束后由镇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根据检查考核得分情况,按镇下达各村(居)委会的面积落实考核得分,兑现烟叶生产工作经费。



政策解读:关于《官屯镇2023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 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