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级各中心(站所、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20〕56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根据《姚安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文件的通知》(姚灾险普办〔2021〕1号)安排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官屯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官屯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人员组成
2.官屯镇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